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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公衛-109 退輔會彰化榮家 徵護士一名 12/8前報名

 






護士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士(生)級
職稱:護士
名額: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資格條件: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相關科系之學校畢業。
2.專業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具失智專業訓練或長照專業訓練者尤佳。
3.經歷:護理臨床工作年資2 年(含)以上(請檢附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均可)。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
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1. 主責安養、養護及失智住民評估、照護及追蹤等各項工作。
2. 配合辦理預防保健、疾病管理及ISO 認證等執行相關業務。
3. 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各項相關業務。
4. 代理責任護理請假之住民照護相關業務。
5. 輪流擔任本組醫護值勤及緊急救護工作。
6.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 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報名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
般人員」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09 年12 月8 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士職缺)。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符合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通信報名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 號;聯絡電話:04-8747647#181;聯絡人:保健組陳組長。

有效期間(啟):109-11-30
有效期間(迄):109-12-08
發布日期:109-11-30

非公職-校護-職護-109 東海大學 徵勞工健康服務 護理師一名 12/4前報名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1. 辦理教職員工生新進人員一般或特殊體格檢查事宜。 2. 辦理教職員工生一般或特殊健康檢查。 3. 分析教職員工生體格及健康檢查結果,施行必要之健康指導與提出工作適性建議。 4. 執行未滿 18 歲之教職員工生與母性職場健康危害評估、控制及分級管理。 5. 執行教職員工生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事宜。 6. 執行教職員工生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 病預防計畫」事宜。 7. 執行教職員工生「職場母性健康保護計畫」事宜。 8. 執行教職員工生「預防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 事宜。 9. 策劃、實施教職員工生之健康教育與衛生指導。 10. 辦理教職員工生工作相關之傷病防治、健康諮詢與緊急處置。 11. 執行教職員工生體格與健康檢查紀錄之分析、評估、異常追蹤、保存及健康管理。 12. 辦理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13. 協助防疫、特約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與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實施工作相關疾病預防及工作環境之改善。 14. 配合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及職員工生訪視作業現場,調查健康情形與 作業之關聯性,並對健康高風險教職員工生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 15. 配合特約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提供教職員工生復工之職能評估、職務再設計或調整之諮詢及建議。 16. 特約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合約訂定與臨場服務相關事宜。 17. 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相關會議事宜。 18. 急救藥品、器材及防護品之採購與管理。 19. 公文管理資訊系統校內來文承辦、預算控管、財產管理與維修、辦公 室文具庶務用品採買、租賃、核銷等行政庶務工作。 20. 其他經勞動部指定公告之「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事項。 21. 臨時交辦之行政業務事項。

職務類別

護理師及護士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工作待遇

月薪32,470~37,130元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環安衛中心) 

管理責任

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出差外派

無需出差外派

上班時段

日班

休假制度

依公司規定

可上班日

不限

需求人數

1人

條件要求

接受身份

上班族
應屆畢業生

工作經歷

不拘

學歷要求

大學、碩士

科系要求

護理助產相關

語文條件

不拘

擅長工具

不拘

工作技能

不拘

具備證照

高考護理師執照、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其他條件

【徵聘條件】 1. 大學之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護理師資格。 2. 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資格。 3. 具有學校勞工健康促進方案規劃執行、勞工健康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優 佳。 4. 熟悉電腦操作(具網路、資料庫概念及文書處理能力)、勞工活動企劃及公文撰寫能力。 5. 具敬業及團隊合作精神、服務熱忱、負責盡責、主動積極等特質及良好溝通能力。 【應備資料】 1. 履歷表(http://upto.thu.edu.tw/admission/news.php?Sn=890)及學經歷證件影本。 2. 自傳。 3. 護理師證書相關文件。 4. 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合格證書。 5.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備註】 1. 意者請於 109 年 12 月 4 日前將履歷資料寄送「40704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 號東海大學環安衛中心」,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護,逾期或不符規定交件者不予受理,未錄聘者資料恕不退還。 2. 個人資料之運用僅限於本次甄選,若初審未通過或未錄取,應徵資料於事後銷毀。 3. 應徵文件及筆試經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

福利制度

法定項目 勞保、健保、男性員工陪產假、特別休假、產假、勞退提撥金 福利制度 其  他:員工在職教育訓練 *其它福利依學校規定

聯絡方式

聯絡人

羅永信

應徵回覆

本職務設定3個工作天回覆

非公職-校護-109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徵進修部護理師一名 12/14前報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年度約僱護理人員甄選簡章草案 


 一、依 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2 月 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30140685 號函及「行 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二、職 稱:約僱護理人員(約僱護理師或約僱護士)。 

三、名 額:正取 1 名,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 3 個月,自榜示之翌日起算)。 

四、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甲方初次僱用乙方,應先行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評核合格者續僱;不合格者, 於 1 個月內不予續僱。 服務成績優良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次年仍核定本「約僱護理人員」員額時, 經評核合格者得予以繼續僱用; 惟如國教署收回核增之護理人員員額時,或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應 無條件解僱。

 五、工作地點: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部 (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 246 號)。

 六、上班時間: 1.週一至週四 13:30-22:10、週五 13:30-21:30(彈性前後 20 分鐘)。 2.寒暑假期間除依行政人員上班時間外,另須配合進修部學生返校日調整上班時間。 

七、待 遇:月薪資 280 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 34,916 元) 

八、工作項目: 

1.本校進修部護理衛生行政相關業務(師生傷病、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健康中心業務、學 生平安險業務、衛生維護相關業務、協助校醫)。

 2.依實際工作情形為原則,支援日校護理或健康中心業務並與本校護理人員互為職務代 理人。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公告日期及網站:

 (一)公告:自 109 年 12 月 02 日起至 109 年 12 月 14 日止。

 (二)網站:於本校網站(https://www.klms.ntou.edu.tw/)、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公告 (https://www.dgpa.gov.tw/)。

 十、報名時間及甄選報名方式: 

(一)報名:自 109 年 12 月 02 日起至 109 年 12 月 14 日止(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止)。 (二) 報名方式: 郵寄通訊報名:意者請將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切結書、個人簡歷表、報名表)及證 件影本,以郵寄限時掛號或快捷方式於 109 年 12 月 14 日(含)下午 4 時前,將甄選 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達」本校人事室,信封請註記 「應徵約僱護理人員」。(寄達日以本校收件日期章戳為憑,請應徵者自行估算郵 寄送達本校時間,逾期寄達本校者,一律不受理);並請郵寄當日先行將掛號存根 註明姓名拍照或掃描,並將報名表與甄選自傳簡歷電子檔電郵本室公務信箱 【a210@gm.klms.ntou.edu.tw】,以利確定報名人數。 2 * 聯絡人:本校人事室蘇先生,聯絡電話:(02)-2463-3655 轉 211 

十一、甄選資格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積極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護理系(科)畢業,並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 書並具合法執業執照者。

 2.未具雙重國籍、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情事之 一者。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護理人員法第 6 條、及性別平 等教育法第 27 條第 4 項所列情事者。

 4.具相關服務經驗且能立即上班者尤佳。

 5.具基礎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 等)。

 (二) 消極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

 2.具 109 年 6 月 30 日公告修正施行之教師法第 14 條第一項、第 15 條第一項、第 16 條第一 項、第 18 條第一項、第 21 條或第 22 條規定,於 109 學年不得聘任之情形者。

 3.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但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進行修正排除者,則不受限。

 4.最近三年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5.性侵害犯罪防治條例登記有案者,或經通報為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者。

 十二、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請以 A4 格式依序裝訂。

 (一)報名表與切結書(請詳細填寫並簽名或蓋章,並貼上二吋正面脫帽照片;報名表等相關表 件請至本校網頁下載。)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證件影本。 

(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四)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簡歷表:請介紹家庭概況、學經歷簡介、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等。

 (六) 經歷證件(取得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後之護理實務工作經驗一年以上之護理師(護士)證 書執業登記,及曾任職務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七)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或相關專業證照(ACLS、EMT1、BLS 或 CPR)(無者免附) (八)任職本校期間,須依護理人員法第 8 條規定辦妥執業登記。 報名應提供之證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取消其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十三、甄選方式:依面試(含實作)成績高低擇優錄取,惟經甄選結果認定應徵者如均不適於本職 缺者得予從缺。 ★應考人於試場內應全程配戴口罩,面試期間,於核對應考人面貌時,請應考人自 行取下口罩,完成查核後,再戴上口罩;拒絕配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不予面試。 

十四、甄選日期、時間、地點: 經初審合格後以電話通知面試日期,未接獲通知者即不符面試資格(務請提供可隨時聯絡電 話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請應徵者於甄選日報到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及護士 3 護理師證書正本到校參加甄選,逾時未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 (一)日期:電話通知面試日期(應徵者請於當日面試開始前 30 分先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依參加 甄選面試人員簽到時間決定面試順序,未及於甄選時間開始前報到者視同棄權;甄選 日期(時間)並得配合本校行政作業調整日程,若有異動另行通知。

 (二)地點:本校(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 246 號)

 十五、錄取相關資訊最遲於甄選當日次 3 個工作日公告本校網頁,本校另電話通知到校報到時間, 未錄取者不再個別通知。 正取人員應依電話通知報到時間攜帶公立醫院健康檢查證明書(含胸部 X 光及其他法定傳染 病檢查)、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及資格之相關證件正本,蒞校報到,俾便辦理審查及任用 程序,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報考人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錄取人員如為現職人員應取得原服務機關離職證明於指定期限向本校報到,否則不予任用。

 十六、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必須變更甄選各項日程者,均公告於本校網站 請逕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十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布於本校網站,不個別通知, 敬請隨時查閱。

 十八、本簡章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修正時亦同。

非公職-校護-職護 109 基隆國立海洋大學 徵 約用專案職護一名 11/30前報名 擇優通知面試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一)

專科26440大護薪32430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誠徵專案工作人員

 

項目名稱

                

職務名稱

行政辦事員 (職業安全衛生護理人員)

    

正取 1 名,必要時擇優備取。

    

按所具職務名稱第一級支付,詳如本校專案人員工作報酬標準表。

 

 

資 格 條 件

1.         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護理系畢業且領有護理師證照。

2.         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尤佳。

3.         健保特約醫院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或具內、外科、急診等臨床護理工作或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工作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

4.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包括 wordexcelpower point

5.         具備獨立規劃與創新思考、責任感、抗壓性、主動積極、協調

溝通之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

 

 

 

工 作 內 容時間及地點

工作內容:

1.        新進勞工體格檢查、在職勞工健康檢查,及其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

2.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人員之特殊健康檢查與分級健康管理。

3.        與職業醫師共同執行定期之臨校健康服務,調查與訪談工作人員並進行健康風險評估。

4.        勞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

5.        工作相關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6.        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7.        其他依勞工健康保健規則辦理及臨時交辦之工作事項。

工作時間:同本校職員上下班時間(必要時可配合調整工作時間

工作地點: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基隆市

 

 

 

報名方式

應聘資料包含

1.   個人履歷(須附清晰照片)

2.   自傳。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   護理師證照正反面影本。

5.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6.   其他證明文件,如有英文檢定等,請附上證明文件。

請將資料依序裝訂(1-5 項必檢附)並於 109 11 30 日前寄達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職安中心(信封上註明:應徵職護,並寫明寄件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逾期不予

受理。

 

評選方式

(1) 書面資料審查。

(2) 書面資料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


 

 

 

      

(1) 錄取者經通知後應能儘速上班,並於錄取後需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等相關規定。

(2) 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審查不合格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之書面資料將銷毀;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3) 安排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 正取如未報到,依序由備取者遞補,候補期間為 3 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需求單位連絡人:廖嘉慧,電話:(02)24622192分機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