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公職護士考試心得以及職缺資訊
發布者:
發布單位: 人事室|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110/03/11~110/03/15
資格條件:
一、須熟悉護理學、病理學、生理學、心理學、公共衛生學等各項護理專門學識與應用技能。二、須具有一般護理經驗及思考、應變、分析之能力。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工作。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處理教職員工、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送醫事宜。二、辦理學生健康檢查、預防接種等衛生保健工作。三、負責學校傳染病預防及管理事宜。四、辦理全校學生預防接種事宜。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北區海濱路55號(學務處健康中心)
聯絡E-Mail: nhjh08@hc.edu.tw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請於110年3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二)請依序將下列證件影本(以A4紙張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掃描成同一個PDF檔,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我的應徵」:1、 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簡要自述不可空白、空白欄不得刪除,並經本人簽章) 。2、 身分證正反面。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 現職派令。6、 現職(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7、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104至108年)。8、 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二、甄選方式:報名截止日前未上傳表件資料、經審查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備註】所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三、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1至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四、聯絡電話:(03)5362204轉19連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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