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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校護-110年新竹市北區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徵護理師一名 3/15前 線上報名(限具公職身份)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護理師職缺公告

 30-新竹市

 110/03/11~110/03/15

資格條件:

一、須熟悉護理學、病理學、生理學、心理學、公共衛生學等各項護理專門學識與應用技能。
二、須具有一般護理經驗及思考、應變、分析之能力。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工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處理教職員工、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送醫事宜。
二、辦理學生健康檢查、預防接種等衛生保健工作。
三、負責學校傳染病預防及管理事宜。
四、辦理全校學生預防接種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北區海濱路55號(學務處健康中心)
 

 nhjh08@hc.edu.tw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請於110年3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依序將下列證件影本(以A4紙張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掃描成同一個PDF檔,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我的應徵」:
1、 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簡要自述不可空白、空白欄不得刪除,並經本人簽章) 。
2、 身分證正反面。
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現職派令。
6、 現職(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7、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104至108年)。
8、 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二、甄選方式:
報名截止日前未上傳表件資料、經審查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備註】所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1至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5362204轉19連主任。


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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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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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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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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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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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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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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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3/11~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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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須熟悉護理學、病理學、生理學、心理學、公共衛生學等各項護理專門學識與應用技能。
二、須具有一般護理經驗及思考、應變、分析之能力。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工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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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理教職員工、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送醫事宜。
二、辦理學生健康檢查、預防接種等衛生保健工作。
三、負責學校傳染病預防及管理事宜。
四、辦理全校學生預防接種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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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北區海濱路55號(學務處健康中心)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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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jh08@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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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律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請於110年3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依序將下列證件影本(以A4紙張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掃描成同一個PDF檔,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我的應徵」:
1、 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簡要自述不可空白、空白欄不得刪除,並經本人簽章) 。
2、 身分證正反面。
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現職派令。
6、 現職(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7、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104至108年)。
8、 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二、甄選方式:
報名截止日前未上傳表件資料、經審查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備註】所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1至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5362204轉19連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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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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