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623
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施行細則、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等規定辦理。
二、職缺:約僱人員(進修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1 名。
三、校址:臺中市臺中路 283 號。
四、報名資格條件:
(一)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定
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
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年)、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五、僱用期間:
本職務為本校進修部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代理期間預計自 109
年 7月 6 日起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滿由本校視業務需要及工作考核決定是否續僱,最長至
111 年 1 月 31 日止)。契約期間如留職停薪人員申請提前回職復薪,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學生健康資料建檔及管理。
(二)學生團體保險之申辦。
(三)辦理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事宜。
(四)辦理傳染病防治事宜,包含疾病通報、預防接種、登錄追蹤等。
(五)安排訪問或聯繫因病或無故缺席學生之家長。
(六)協助蒐集並編製衛生教育資料。
(七)辦理健康資料記錄、管理、統計、呈報事宜。
(八)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之使用與管理。
(九)學校衛生保健業務及教育活動等相關行政業務。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薪資:
按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約僱人員五等 280 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台幣 34,916 元;適用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之規定給假,另依規定辦理勞健保及提繳勞退金。
八、工作地點及時間: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進修部,上班時間
自下午 2 時 30 分至 10 時 30 分止。
九、上網公告期間:自 109 年 6 月 23 日至 109 年 6 月 30 日止。
十、公告方式:自 109 年 6 月 23 日起登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本校網站。
十一、報名方式:
(一) 意者請於 109 年 6 月 30 日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一律採通訊報名,以掛
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 401392 臺中市東區臺中路 283 號「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代)。
(二) 請以 A4 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
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考人員簡歷表,請至本校網站下載。
2.學經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
外大學院校,並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護理師證書。
5.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6.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之經驗者,請檢附證明文件。
十二、甄選方式:
(一)應徵者資歷經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甄選,本校將於 109 年 7 月 2 日前於學校網站首頁公告參加甄選名單,請自行瀏覽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二)甄試時間、地點及方式:
1.甄試時間:109 年 7 月 3 日上午 8 時 30 分。
2.甄試報到地點:本校人事室。
3.甄試方式:面試。
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避免疫情傳播,參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請甄選人員於甄試當日主動通報旅遊史,並繳交「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如附件)並全程配戴口罩及量測體溫。未配戴口罩及繳交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者,不得應試。
(三)甄試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列冊提請本校公務人員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審查後,依程序陳請校長核定,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正取 1 名,擇優備取若干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三、錄取公告:109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8 時前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
十四、對本甄選簡章仍有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人事室。電話:04-22810010
分機 600、602。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倘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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