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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08國立高雄科大徵 約用技術師(護理師)一名 9/23前報名 擇優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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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項目:校務基金人員約用技術師(護理師)擇優正取 1 人;擇優備取 1-2 人。

二、甄選資格:
()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 () 護理系所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
()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高等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
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 曾任區域醫院等級()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累積年資 3 ()以上,具急診、加護病房或急重症單位工作經驗者尤佳(年資採計至報名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影本,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影本)
() 必須持有 ACLSETTC EMT 等其中一項急救專業證照,若還有其他護理專業相關證(如健康促進管理師證照、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書等)尤佳。
() 具學生傷病及意外事件處理能力者。
() 具公文書寫、WordExcel Power Point 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 配合業務於本校建工校區、燕巢校區、第一校區、楠梓校區、旗津校區上班。
()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
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
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
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
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三、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含試用期 2 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至二個月,若試用期滿

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新生健康檢查及特殊疾病學生追蹤輔導管理。
() 執行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與急救教育訓練。
() 傳染病防治(包含宣導、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接觸者追蹤檢查)
() 教職員工生緊急傷病處理與健康諮詢。
() 辦理菸害防制及愛滋病防治。
()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
() 辦理捐血活動。
() 哺乳室管理。
() 協助餐廳、販賣部及便利商店衛生督導管理。
() 其他交辦事項。




















五、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5 00 分,惟視需要配合加班並擇期補休。
六、工作地址: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415 )、燕巢校區(82444 高雄市燕巢區
深中路 58 )、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 1 )、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 142 )、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 482 )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七、待遇: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表」支給,約用技術師月支報酬新台幣 3 2,385 元整。





八、甄選收件及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附本校編制外人員應徵報名表(含自傳) (https://personnel.nkust.edu.tw/p/412-1019-2577.php?Lang=zh-tw)、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包含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國家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執業證照、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ACLSETTC EMT 其中一項急救證照等資料請以 A4 紙張大小列印勿裝訂),於 108 09 23 (星期一)前寄 82445 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一號學務處衛生保健組收(聯絡電話:07-6011000 31250-3125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衛保組約用技術師(護理師)」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及不合者恕不受理,另本校得視收件情形酌予延長收件。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必要時將舉行筆試(公文書寫、Word 文書處理、Excel 各類統計報表、緊急傷病及傳染病防治處理);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檢附足額郵票及信封,俾利郵寄。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 1-2 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校務基金人員約用技術師(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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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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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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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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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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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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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9/09~1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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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 (含) 護理系所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
(二)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高等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三) 曾任區域醫院等級(含)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累積年資3年(含)以上,具急診、加護病房或急重症單位工作經驗者尤佳(年資採計至報名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影本,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影本)。
(四) 必須持有ACLS、ETTC或EMT等其中一項急救專業證照,若還有其他護理專業相關證照(如健康促進管理師證照、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書等)尤佳。
(五) 具學生傷病及意外事件處理能力者。
(六) 具公文書寫、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七)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八) 配合業務於本校建工校區、燕巢校區、第一校區、楠梓校區、旗津校區上班。
(九)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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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新生健康檢查及特殊疾病學生追蹤輔導管理。
(二) 執行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與急救教育訓練。
(三) 傳染病防治(包含宣導、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接觸者追蹤檢查)。
(四) 教職員工生緊急傷病處理與健康諮詢。
(五) 辦理菸害防制及愛滋病防治。
(六)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
(七) 辦理捐血活動。
(八) 哺乳室管理。
(九) 協助餐廳、販賣部及便利商店衛生督導管理。
(十) 其他交辦事項。
(十一)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00分,惟視需要配合加班並擇期補休。
(十二)待遇: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表」支給,約用技術師月支報酬新台幣3萬2,385元整。
(十三)工作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至二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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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8244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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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者請檢附本校編制外人員應徵報名表(含自傳) (https://personnel.nkust.edu.tw/p/412-1019-2577.php?Lang=zh-tw)、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包含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國家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執業證照、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ACLS、ETTC或EMT其中一項急救證照等,資料請以A4紙張大小列印勿裝訂),於108年09月23日(星期一)前寄82445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一號學務處衛生保健組收(聯絡電話:07-6011000轉31250-3125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衛保組約用技術師(護理師)」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
及不合者恕不受理,另本校得視收件情形酌予延長收件。
(二)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必要時將舉行筆試(公文書寫、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緊急傷病及傳染病防治處理);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檢附足額郵票及信封,俾利郵寄。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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