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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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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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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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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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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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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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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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 4 月 27 日起至 109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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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具 備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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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專學歷以上畢業。
三、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四、具從事醫院或公司行號勞工健康服務之經驗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
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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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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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
二、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三、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四、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及實施。
五、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六、定期報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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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名 及甄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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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事項:
(一)報名期限:109 年 5 月 5 日公告截止前送至本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院收發章為憑),信封外請註明報名遴選職稱:秘書室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 A4 影印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
1.
履歷表(內貼 2 吋半身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相關工作經歷等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蓋章,如有相關證照或專長、資歷證明,請檢附影本,)。
2. 身份證(正反面)、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
3. 具榮民身份者,請檢附榮民證影本。
(三)郵寄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 81 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秘書室
(四)聯絡人:秘書室蕭先生,電話:03-5962134 轉 102 二、甄試科目:逕行通知前往應試(包含面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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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職護-109臺北榮總新竹分院 徵 約僱職護一名 5/5前報名
公職-公衛-109疾管署 桃園機場 徵檢疫護理師 兩名 5/4 前報名
正取 2 人 候補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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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公共衛生或醫護等相關系所尤佳)。
2.具護理師證書。 3.具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語檢定。 4.具公共衛生或醫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如獲錄用,願意在該中心服務3年以上者尤佳。 | |
1.辦理傳染病防檢疫等相關業務。(須配合24小時輪班值勤)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本署北區管制中心: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2號(桃園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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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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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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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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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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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49蔡先生)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38洪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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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9嘉義縣東石鄉衛生所 徵護理師一名 5/4前報名
https://cyshb.cyhg.gov.tw/Default.aspx
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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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學以上護理學校畢業。
二、需具備護理師專業證照。
二、需具備護理師專業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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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護理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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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全份,含二百字以內之自傳)、
全部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服務證明、護
理師證書及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9年5月4日前郵寄或
逕送「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3號」嘉義縣衛生局人事室,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嘉義縣東石鄉衛生所護理師職務」,
逾期不予受理,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
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通知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應徵者如需返還履歷表等相關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洽詢電話(05)3620600轉331張小姐。
二、洽詢電話(05)3620600轉331張小姐。
公職-公衛-109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長照科 徵 護理師一名 5/5/前報名 擇優面試

徵才專區
標題 | 發佈日期 |
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師(三)級護理師職缺1名 | 2020-04-28 |
一、資格條件:
(一)須符合以下條件:
1.學歷:公私立大學以上護理系畢業。
2.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經公務人員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含檢覈)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3.經歷:從事3年以上長期照護相關經驗。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LibreOffice)、公文及計畫撰寫能力。
(三)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
二、工作項目:
(一)辦理長期照護服務各項業務計畫擬定、推動規劃及執行。
(二)支援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相關科室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
(一)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宜蘭縣宜蘭市聖後街141號)。
(二)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
四、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依序以A4格式裝訂整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汽車或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4.公私立大學以上護理系畢業證書影本、
5.考試院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
7.長期照護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證明文件影本,如現職為公務人員者,另需檢附
8.現職派令影本、
9.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10.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
(二)上開資料請於109年5月5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張先生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長照所護理師」,逾期遞件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poyungchang@mail.e-land.gov.tw。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張先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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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0-04-28 13:17:57 |
公職-公衛-南投縣竹山鎮衛生所 徵護理師一名 5/1前線上報名
資格條件:護理專科學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護理師證書,
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官職等:師(三)級。
二、報名方式: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一)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
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
(需填寫簡要自述),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並於「上傳附件」處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審函及
108年終考績通知書(附件僅允許上傳1個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請先合併成1份PDF檔再行後上傳)。
(二)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
1.報名及資料填寫請至網址:https://forms.gle/umbwcebBVKNLnPqa6;
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
撤銷錄取資格。
2.應徵者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及護理相關學歷證書
(電子信箱:renwoo@ntshb.gov.tw)。
三、職缺工作地點:本縣竹山鎮衛生所(南投縣竹山鎮雲林里公所路126號)
四、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
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除正取1名外,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五、公告日期:109年4月27日至109年5月1日。
六、報名截止日期:109年5月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地址:南投市復興路6號)
八、聯絡電話:049-2228385 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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