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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13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徵衛生所護理師七名 (竹東、北埔、新埔、竹北、新豐) 12/27前報名

 





  • 發布單位:人事室

一、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需從事護理相關工作3年以上。

(四)熟諳客語者尤佳。

二、工作項目:

(一)青少年及兒童保健業務、幼兒居家安全與檢核、老人視力保健。

(二)新住民與原住民預防保健與建卡管理。

(三)婦幼衛生與保健、職場母乳室設置與查核、嬰幼兒預防接種。

(四)毒品危害防制、菸害防制、人口政策宣導、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衛生教育宣導、醫療門診跟診。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工作地點所處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

新竹縣竹東鎮衛生所2名

新竹縣北埔鄉衛生所1名

新竹縣新埔鎮衛生所1名

新竹縣竹北市衛生所2名(其中一名實際工作地為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新竹縣新豐鄉衛生所1名

四、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 意者檢具下列資料並依序排列:

  (1)新竹縣衛生局護理人員公開甄選報名表(詳填各項資料含簡要自傳、經歷、聯絡電話附照片並親自簽名)。

  (2)切結書正本。

  (3)擬任人員擬任單位意願排序表正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護理師證書。

  (7)從事護理工作3年以上相關證明(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等,需詳細註明起迄時間)。

  (8)現職人員需附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初任及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9)客語認證證書。

  以上證件第(1)(2)(3)項需正本、第(4)至(9)項證件以A4紙張影印1份,依序於左上角裝訂成冊,

  第(8)(9)項無則免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二)報名方式:意者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新竹縣衛生所護理師」字樣,於112年12月27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委託或親送至新竹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楊小姐收。

(三)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公告甄選面試名單。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將公告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網站/徵才公告項下公告(網址https://www.hcshb.gov.tw/);請應徵人員自行上網查詢面試時間及地點,本府不再電話或書面通知,又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至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公告面試名單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四)本次遴選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新竹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新進醫事人員選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並甄選成績高低順序與應徵人員所填「擬任人員擬任單位意願排序表」之意願順序,由新竹縣政府核定錄取名額及擬任單位。本次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14名,後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網站/徵才公告項下公告(網址https://www.hcshb.gov.tw/)。

(五)聯絡人:新竹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楊科員,03-5518160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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