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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12 臺東縣蘭嶼鄉衛生所徵護理師一名 10/13前報名 擇優面試

 




  • 日期:112-10-03
  • 資料來源:衛生局

臺東縣蘭嶼鄉衛生所

職稱

護理師

職等

師(三)級

工作地點

臺東縣蘭嶼鄉紅頭村36之1號

需求名額

1名

資格條件

  1. 非現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
  2. 具護理師證書及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 初任人員,其任用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並辦理執業登錄有案:(1)最近5年內需具有公、私立醫院(需為地區醫院以上)之臨床護理經驗累積達2年(含)以上。(2)具有公、私立醫院(需為地區醫院以上)之急重症病房臨床護理經驗1年(含)以上。(3)最近5年內曾任本縣衛生所辦理門診醫療或公共衛生護理經驗2年以上。

聯絡方式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應徵相關表格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表單下載(https://reurl.cc/x7jnnZ)下載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請詳述個人經歷
(3)臺東縣衛生局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6)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
(7)公務人員現職派令(無則免附)
(8)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無則免附)
(9)服務年資(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10)最近五年考績、獎懲、訓練進修或研習等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11)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則免附)
(12)切結書(請親筆簽名)
2、聯絡電話:089-331171#227 承辦人:黃小姐
3、收 件 人: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
4、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備註

1.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蘭嶼鄉衛生所護理師)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
2. 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 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擇優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 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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