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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11年 花蓮榮民之家 徵 護士 一名 限具公職身份報名 3/10前報名擇優面試

 




護士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官職等:士(生)級
職稱:護士
職系:
名額: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資格條件: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檢覈)護士或護理師類科考試(檢覈)及格。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之公務人員,具護士或護理師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無則免)。
4.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無則免)。
5.獎懲:近5年無懲處紀錄。
6.專業證照: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7.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8.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1.保健組護理業務
2.配合保健組輪值及三班業務
3.周全性評估及電腦資料輸入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9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現職人員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11年3月10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護士職缺」)。

(2)請檢附外補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聯絡電話:03-8223111#206;聯絡人:人事管理員朱先生。

有效期間(啟):111-03-02
有效期間(迄):111-03-10
發布日期:1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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