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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花壇鄉花壇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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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1名,備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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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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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壇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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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29~ 11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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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護理專科(含)以上畢業且實際從事護理相關工作累積年資2年以上者,且具有護理師證書者。年資採計至110年6月28日止(請提出相關服務證明)。
2.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各款情事及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之一者。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5.無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及性騷擾等犯罪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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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健康中心、衛生行政相關業務。
2.辦理行政與健康促進、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等業務。
3.支援直屬業務長官其他交辦事項。
4.必要時支援縣府或衛生主管機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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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花壇鄉花壇國民小學
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學前路1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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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成績資料審查(證照、學歷)占百分之十五,口試占百分之八十五,總分100分。按總分由高至低排序,總分相同時依口試、資料審查(證照、學歷)順序,逐項評比,正取1名,備取2名,總分未達75分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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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htes.c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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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110年7月8日上午9時開始(應試人員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於8時5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經唱名三次未到,視同棄權。按報名編號順序進行口試。
考試地點:彰化縣花壇鄉花壇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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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簡章公告期間:自110年6月29日至110年7月4日止,逕至彰化縣花壇國小網站(https://www.htes.chc.edu.tw/)下載簡章。
2.報名時間:110年7月5日至7月6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
3.報名地點:彰化縣花壇鄉花壇國民小學 學務處。
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學前路108號。 電話:04-7862029*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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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自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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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檢附以下資料正本及影本,於報名時間內送達本校人事室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1.報名表(附件二)
2.簡歷(附件三)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護理師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6.切結書(附件四)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五)
8.緊急救護相關證照及服務證明
以上資料影本以A4裝訂成冊。正本驗畢後發還。影本留存本校備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未檢附之證件或資料者,視同未具有該證件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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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民身分證
2.護理師證書
3.最高學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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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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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結果於面試當天下午或隔天公佈於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及本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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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花壇鄉花壇國民小學 學務處 游主任
電話:04-7862029*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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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簽約及報到:
1.錄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後110年7月14日上午9時至本校辦理簽約及報到等手績,因特殊原因需延後時,須經學校同意。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棄權並取消任用資格,報考人不得異議。
2.錄取公告後10天內繳交公立醫院健康檢查證明書(含胸部X光及一般體格檢查項目)。
3.約用護理人員一年一聘,於完成簽約手續並報到後,於任職日開始約用起薪。本年約用日期110年8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十、附則:
(一)報考人之基本資料、報考資格等證明文件,如於報到後,發現偽造不實或未具學校約用護理人員資格者則取消任用,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二)錄取人員至學校報到後,若發現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則撤銷資格,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三〉甄試委員會委員及面試委員,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應試時應行迴避。報考人員與本機關首長或開缺單位主管不能為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前項委員與報名參加甄選者曾有師生、同學關係者,均屬應行迴避之情形,不得擔任評分工作。
(四)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彰化縣政府徵才公告及本校網站,報考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五)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布於前開之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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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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