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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8 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10/21前報名10/25筆試 10/31面試









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1人
應徵人數:0人
機關: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19/10/14
應徵結束日期:2019/10/21
徵才條件:一、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三、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且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五、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3樓)
聯絡方式:一、 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s://job.health.gov.tw/(S(ucnfftxpj4kwg0um12e5rssb))/index.aspx)事求人(網頁)網路報名並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於108年10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以限時掛號寄達『11267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2樓,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字樣,並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僅接受通訊報名,其他方式恕不受理並以郵戳為憑。 二、 請填妥報名表及相關文件,依序排列及載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一)報名表(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報名並列印報名表)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五)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 (六)考試院專技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七)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 3 年考績影本(非現職人員免附)。 (八)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1份,若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甄試,若需退還資料,請附上足額之回郵信封1只,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三、 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 28261026轉7232林護理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7225人事機構林先生。 四、 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之名單預定公告時間:108年10月23日下午7時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s://job.health.gov.tw/(S(ucnfftxpj4kwg0um12e5rssb))/index.aspx) 及本中心網站(https://www.bthc.gov.taipei/Default.aspx),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附件檔案: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備註事項:一、預定甄試地點及時間:屆時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s://job.health.gov.tw/(S(ucnfftxpj4kwg0um12e5rssb))/index.aspx)及本中心網站(https://www.bthc.gov.taipei/Default.aspx)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一)第一階段筆試時間: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甄試地點:本中心2樓會議室。
(二)第二階段面試時間:108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2時,甄試地點:本中心2樓會議室。
二、參加兩階段應試人員,第一階段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第二階段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
三、本次甄選護理師擇優錄取名額1名,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亦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予錄取。
四、有關甄選事項及甄選結果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及本中心網站,請應徵人員詳加注意並確實遵守公告內容。
五、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年7月26日北市衛政字第09938990500號函略以:「為確保本府用人唯才、適才適所等考評公正性,…,謝絕請託關說之要求,…。」辦理)。
六、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七、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八、若考試日期如遇天然災害臺北市發布停止辦公,則於停止辦公日後之二日內,考試日期另行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19/10/14 上午 1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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