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師(三)級護理師職缺公告 | |
徵才公告標題: |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師(三)級護理師職缺公告 |
張貼機關名稱: | 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
職等: | 師(三)級 |
職系: | 無 |
職稱: | 護理師 |
錄取人數: | 1人 |
應徵人數: | 0人 |
機關: | 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
應徵開始日期: | 2020/5/15 |
應徵結束日期: | 2020/5/25 |
徵才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2.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3.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4.精於電腦文書、網路操作及編輯尤佳。 5.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公共衛生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2.社區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 3.個案管理與訪視。 4.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2.請檢具: (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 (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 (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 (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 (9)相關證明文件。 3.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4.請於109年5月25日前寄本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5.聯絡電話:業務請洽:27671757分機6031、人事請洽:27671757分機6025。 |
附件檔案: |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
備註事項: | 1.甄試方式:分筆試(60%)及面試(4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依筆試成績擇優至多10人參加面試。 2.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9年5月28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09年6月2日舉行,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5.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筆試、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6.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09年6月15日出缺。 |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 | 2020/5/15 下午 02:14:53 |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
公職-公衛-109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5/25前報名 6/2筆試
公職-公衛-109 澎湖縣望安鄉衛生所 花嶼衛生室 徵護理師一名 5/18前報名 5/22筆試+面試
中央內容區塊
求才內容
- 職缺別:師(三)級護理師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衛生所護理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澎湖縣望安鄉衛生所花嶼衛生室
- 名額:1名
工作條件
- 性別:不限
- 徵才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科(系)畢業,具有醫事相關類科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檢覈考試或專技高等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二) 報名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應徵方式
- 報名手續: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均以A4格式影印),於109年5月18日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15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逾限不予受理。
(一)甄選報名表(貼上最近3個月內2吋照片1張)(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完成驗證,否則不予採認)。
(四)相關類科考試或檢覈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護理師證書影本。
(六)經歷證件影本(從事護理師相關工作證明)。
(七) 現職公務人員並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派令、最近3年銓審函及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甄選方式:
(一)審查學、經歷暨考試及格證件。
(二)口試及筆試。
三、甄試時間及地點:訂於109年5月22日上午9時至9時50分筆試,10時至11時口試,均於本局2樓會議室辦理。請應徵人員於甄選日當天,攜帶本人身分證件正本入場參加筆試及口試(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 聯絡方式:
- 聯絡人:人事室張先生、鄭先生 聯絡電話:06-9272162分機280-281
- 備註:
-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悉公布於本局網頁。
二、已寄出資料者,請務必於109年5月18日下午5時30分下班前來電確認。
三、未錄取人員,恕不退件與通知,另應徵人員不適合時,本局得予從缺。
四、錄取者須於通知時間內,攜帶身分證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未到者視同棄權
相關附件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LibreOffice)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附件類型若為open office系列文件,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LibreOffice)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109年第2次新進醫事人員(護理師)甄選簡章
檔案大小(66K)
檔案大小(117K)
檔案大小(32K)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109年第2次新進醫事人員(護理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事人員人事條例、公務人員任用法、澎湖縣政府衛生局所屬機關新進醫事人 員甄選作業要點。
二、甄選名額:師(三)級護理師1名。
三、報名資格:
(一)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科(系)畢業,具有醫事相關類科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檢覈考試或專技高等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二) 報名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工作項目:衛生所護理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五、工作地點:澎湖縣望安鄉衛生所花嶼衛生室
六、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均以A4格式影印),於109年5月18日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15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逾限不予受理。
(一)甄選報名表(貼上最近3個月內2吋照片1張)(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完成驗證,否則不予採認)。
(四)相關類科考試或檢覈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護理師證書影本。
(六)經歷證件影本(從事護理師相關工作證明)。
(七) 現職公務人員並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派令、最近3年銓審函及考績通知書影本。
七、甄選方式:
(一)審查學、經歷暨考試及格證件。
(二)口試及筆試。
八、甄試時間及地點:訂於109年5月22日上午9時至9時50分筆試,10時至11時口試,均於本局2樓會議室辦理。請應徵人員於甄選日當天,攜帶本人身分證件正本入場參加筆試及口試(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九、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悉公布於本局網頁。
十、已寄出資料者,請務必於109年5月18日下午5時30分下班前來電確認。
十一、未錄取人員,恕不退件與通知,另應徵人員不適合時,本局得予從缺。
十二、錄取者須於通知時間內,攜帶身分證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未到者視同棄權。
十三、聯絡人:人事室張 先生、鄭先生 聯絡電話:06-9272162分機280-281
公職-公衛-109 花蓮縣萬榮鄉衛生所 徵護理師一名 5/20前報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萬榮鄉衛生所
二、職稱:護理師或護士
三、職務列等:師(三)級或士(生)級
四、名額:1名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萬榮鄉
六、資格條件:具有護士證書或護理師證書符合醫事人員任用資格
七、應檢具文件及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請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切結書(https://www.hlshb.gov.tw/News.aspx?n=2059&sms=10055)下載、
3.護士或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
4.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5.最高學歷證件、
6.現職派令、
7.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8.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乙份。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切結書(https://www.hlshb.gov.tw/News.aspx?n=2059&sms=10055)下載、
3.護士或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
4.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5.最高學歷證件各乙份。
以上證件請依序排列整齊(以上證件請用A4格式影印,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萬榮鄉衛生所護理師(士)職缺」及聯絡電話)親送、委託代理人送或寄達花蓮市新興路200號花蓮縣衛生局人事室黃小姐收【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227141#280。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至109年05月20日止
非公職-校護-109國立高雄科大 徵夜間 護理人員(校務基金聘用) 6/5前報名 擇優 公文+國文+英文+面試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含)護理系所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明。
(二)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高等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三)曾任區域醫院等級(含)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累積年資
2 年(含)以上,具急診、加護病房或急重症單位工作經驗者尤佳(年資採計至報名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影本, 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影本)。
(四)必須持有 ACLS、ETTC、EMT-1 或 BLS 等其中一項急救專業證照,若還有其他護理專業 相關證照(如健康促進管理師證照、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書等)尤佳。
(五)具學生傷病及意外事件處理能力者。
(六) 具公文書寫、Word、Excel 及 Power Point 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七)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八) 配合業務於本校建工校區、燕巢校區、第一校區、楠梓校區、旗津校區上班。
(九)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三、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含試用期
2 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至二個月,若試用期滿
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新生健康檢查及特殊疾病學生追蹤輔導管理。
(二)協助執行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與急救教育訓練。
(三)傳染病防治(包含宣導、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接觸者追蹤檢查)。(四)教職員工生緊急傷病處理與健康諮詢。
( 五) 辦理菸害防制及愛滋病防治。
( 六)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
(七) 其他交辦事項。
五、工作時間:下午 1 點半至晚上 10 點,依本組業務需求彈性運用,並視需要配合加班並擇
期補休。
六、工作地址: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415 號)、燕巢校區(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
58 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 1 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
142
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 482
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七、待 遇: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表」支給,約用技術
師月支報酬新台幣 3 萬 2,385 元整。
八、甄選收件及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網址(https://personnel.nkust.edu.tw/p/423-1019-668.php)
填寫
本校編制外人員應徵報名表,於 109 年
6 月 5 日(星期五)前填寫完畢,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送至信箱(w236@nkust.edu.tw),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並舉行國文、公文、英文測驗;不合者恕不通知。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 1 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月內有效。
(三) 單位連絡人:07-3814526 轉
22086,王小姐。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