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職-公衛-110 臺灣土地銀行 臺北總行 徵契約職業護理師一名 3/17前報名
契約護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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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二)已取得護理師證書或護士證書。
(三)已取得執業執照者。
(四)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若合格證書自取得日至公告日已逾3年者,須加附3年12小時在職教育訓練證明。
(以上均須取得)
(二)已取得護理師證書或護士證書。
(三)已取得執業執照者。
(四)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若合格證書自取得日至公告日已逾3年者,須加附3年12小時在職教育訓練證明。
(以上均須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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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暨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等法令規定應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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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者請檢附(1)履歷表及自傳(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學歷證件影本、(4)證照:護理師證書或護士證書、執業執照、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等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核與正本相符章依序裝訂),於110年3月17日報名截止日期前掛號寄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總務處勞安科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契約護理員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掛號郵資,俾利郵寄)。
2.甄選時間:另行通知(務必留下聯絡電話)。
3.甄選地點:總務處會議室。
4.聯絡電話:(02)23483129總務處勞安科李先生。
5.面試:口試。
附註:
1.薪資:月薪38,576元整(享有勞、健保)。
2.錄取人員進用後先行試用6個月,經考評合格者於試用期滿後正式續僱,未合格者解僱。
3.擔任契約護理人員期間,適逢本行依「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委外舉辦新進人員(護理類組)公開甄試時,應積極參加應試並取得錄取資格,如未應試或應試未錄取,將終止契約或不辦理續約。
4.報名請依本行格式填寫,訊息公告於本行網站https://www.landbank.com.tw/File/GetBulletinFile/fddac405-62ec-430a-b11a-71c503fa204b,請下載附件檔案:履歷表及自傳格式。
2.甄選時間:另行通知(務必留下聯絡電話)。
3.甄選地點:總務處會議室。
4.聯絡電話:(02)23483129總務處勞安科李先生。
5.面試:口試。
附註:
1.薪資:月薪38,576元整(享有勞、健保)。
2.錄取人員進用後先行試用6個月,經考評合格者於試用期滿後正式續僱,未合格者解僱。
3.擔任契約護理人員期間,適逢本行依「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委外舉辦新進人員(護理類組)公開甄試時,應積極參加應試並取得錄取資格,如未應試或應試未錄取,將終止契約或不辦理續約。
4.報名請依本行格式填寫,訊息公告於本行網站https://www.landbank.com.tw/File/GetBulletinFile/fddac405-62ec-430a-b11a-71c503fa204b,請下載附件檔案:履歷表及自傳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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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公職-校護-110年南投縣名間鄉新民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 3/15前線上報名
登錄時間 | 2021/3/8 上午 09:3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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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名稱 | 公開甄選南投縣名間鄉新民國民小學師(三)級護理師1名。 .. |
機關名稱 | 南投縣名間鄉新民國民小學 |
職缺單位 | 南投縣名間鄉新民國民小學 |
職 等 | 師(三)級 |
資格條件 | 1、具醫事人員護理師任用資格並曾擔任護理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非本府所屬學校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報名規定 | 二、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請至https://bit.ly/3qg3Uos報名系統報名及填寫資料。 三、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四、報名截止日期:110年3月15日下午5時截止。 五、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林小姐(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六、聯絡電話:(049)2242753、傳真:(049)2234476 七、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
截止日期 | 2021/3/15 |
受理單位 | 本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林小姐 |
聯絡電話 | (049)2242753 |
備 註 | 「徵求人才錄取結果」公告網址:https://bit.ly/2GHIoGT |
上線日期 | 2021/3/8 上午 09:37:54 |
公職-公衛-校護-110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徵護理師一名,限現任公職3/12前報名
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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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或以醫事人員任用,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公職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三、需具區域醫院(含)以上內外科或急重症臨床護理經驗5年以上,或長期照護機構臨床護理經驗5年以上。領有感控員或感控師證照為佳。
四、具服務熱忱、負責盡職及能配合業務加班。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需自行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且不得有下列情事:
1.有性騷擾性侵害行為,經判決確定。
2.行為不檢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情節重大。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公職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三、需具區域醫院(含)以上內外科或急重症臨床護理經驗5年以上,或長期照護機構臨床護理經驗5年以上。領有感控員或感控師證照為佳。
四、具服務熱忱、負責盡職及能配合業務加班。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需自行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且不得有下列情事:
1.有性騷擾性侵害行為,經判決確定。
2.行為不檢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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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童疾病檢傷、意外傷害處理及護送就醫等醫療照護。
二、家童健康檢查、預防接種、衛生教育、生理發展與體位評估等健康管理。
三、員生感染管控監視與執行。
四、環境及飲食衛生查核。
五、家童健康資料整理及登錄。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家童健康檢查、預防接種、衛生教育、生理發展與體位評估等健康管理。
三、員生感染管控監視與執行。
四、環境及飲食衛生查核。
五、家童健康資料整理及登錄。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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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03-3222084-203或保育科科長張君培03-3525634-378。
2. 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3. 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相關訓練證明文件。
2. 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3. 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相關訓練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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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公職-公衛-110 南投縣政府 徵 南投縣中寮鄉廣福國民小學 護理師一名 3/11前報名 限非南投現任校護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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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10年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3/11 前報名 3/19筆試 4/1報到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師(三)級護理師職缺公告 | |
徵才公告標題: |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師(三)級護理師職缺公告 |
張貼機關名稱: | 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
職等: | 師(三)級 |
職系: | 無 |
職稱: | 護理師 |
錄取人數: | 1人 |
應徵人數: | 1人 |
機關: | 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
應徵開始日期: | 2021/3/2 |
應徵結束日期: | 2021/3/11 |
徵才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2.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3.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4.精於電腦文書、網路操作及編輯尤佳。 5.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公共衛生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2.社區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 3.個案管理與訪視。 4.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 2.請檢具:(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9)相關證明文件。 3.資料繳交方式:(1)現職人員:請於110年3月11日前,自行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應檢具之資料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2)非現職人員:亦請至前開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將應檢具之資料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如欲以紙本方式繳交資料者,請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網站報名完成後,將前開資料於110年3月11日前以限時掛號寄達:『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護理師」;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本中心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4.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另報名應繳證明文件(紙本)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倘以上傳方式繳交證明文件,掃描不清楚不易辨識者,視為證件不齊全。 5.請於110年3月11日前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並將資料上傳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紙本資料寄達本中心(請注意:非以郵戳為憑),倘採紙本繳交資料,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上傳或寄達,或未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6.聯絡電話:業務請洽:27671757分機6031、人事請洽:27671757分機6025。 |
附件檔案: |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
備註事項: | 1.甄試方式:分筆試(60%)及面試(4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依筆試成績擇優至多10人參加面試。 2.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10年3月16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10年3月19日舉行,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5.請自「線上上傳」或「紙本寄達」中選擇一種方式繳交資料即可,如採線上上傳者,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網站均完成報名;如採紙本寄達者,僅需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事求人網站完成報名,並寄送相關佐證資料至本中心。 6.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0年4月1日出缺。 |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 | 2021/3/2 上午 11:04:40 |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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