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護曼秀雷敦小天地-考校護、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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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8新北市消防局 徵護理師一名 6/29前報名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護理師
>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
其他人員
>
師(三)級
>
>
正取1名,備取1名
>
不拘
>
23-新北市
>
108/06/20~108/06/29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科系畢業。
 (二)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執照三年以上者。
 (三)具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專技高考及格者、現職公務人員
(現職公務人員應檢附在職證明),具以上其一資格者。 
(四)具臨床教學醫院急重症護理服務經驗
(急診室或加護病房臨床服務經驗合計3年以上),
應檢附醫院加護病房或急診室服務年資證明(未檢附者視同無此資格)。
 (五)檢附最近3年考績或考核證明(未檢附者不予計分)。
 (六)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軟體Word、Excel及Power point
等操作(含公文簽辦)。 
(七)熟悉統計相關套裝軟體(如SPSS等)具生物統計經驗尤佳。
 (八)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九)另有EMS相關著作、博碩士論文或期刊者,酌予加分。
 (十)能配合緊急救護勤務需24小時輪值作業。
 (十一)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
法第12條情事者。 "
>
(一)全天侯線上提供民眾及緊急救護技術員傷病等救護諮詢指導(輪班制)。
 (二)連絡醫療機構及相關單位接受傷病患。
 (三)聯繫精神疾病換護送事宜。
 (四)協助轉診相關事宜。
 (五)緊急醫療管理系統資料追蹤。
 (六)各分隊使用AED、OHCA病患救活率統計資料追蹤彙整。
 (七)協辦救護品質計畫督導考核。
 (八)MER、EPCR線上品管。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電子地圖
>

>
(一)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近6個月本人兩吋半身照片(黏貼於公務人員履歷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臨床急重症護理工作服務年資經歷證明影本、
 5.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考核證明、
 8.同等英檢初級以上合格證書影本(有英檢資格者請檢附);
 9.若為現職公務人員另繳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二)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依序裝訂1份,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章並加註簽名,
請詳填聯絡地址、電話(含行動電話)俾利聯絡,信封封面請註明
【應徵護理師】字樣。
 (三)收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初審合格者參加甄試,請於甄試當日備妥前述各項證明文件【正本】備查,
於查驗後歸還;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自行付足額
郵資之回郵信封並填妥郵寄地址。
 (四)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緊急救護科 盧小姐
 (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6421)
 (五)請於108年6月29日前逕寄<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7樓
 人事室鄧小姐收(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8313)。 "
於 6月 18, 2019 沒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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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公職-公衛 職缺

公職-校護-108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 6/25報名 6/27筆試 7/2急救+口試







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民小學108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一、法令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
二、甄選職稱:護理師。(預計108年7月出缺)
(一)甄選職員之職稱、職等、名額及辦公地點如下:
職稱
名額
職等
辦公地點
護理師
正取1名
備取2名
師(三)級
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
     ※備取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次日起算。
(二)工作內容:承辦本校衛生保健、健康促進、事故傷害處理、傳染病防治、健康管理及宣導、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三)工作能力:
1.具有衛生專業能力及一般行政能力。
2.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e-mail應用)等軟體基本操作能力(持有證照者可作為口試重要參考)。
三、報名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一)國內外大專(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醫事人員檢覈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簡章公告時間及方式:
(一)自108年6月18日(星期二)至6月21日(星期五)刊登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網站「事求人」(www.cpa.gov.tw)、臺北市政府機關學校求職徵才網(https://www.doppsn.taipei.gov.tw/Job)及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http://www.dfps.tp.edu.tw/)。
(二)簡章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請攜帶證件正本,於108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4時(逾時不受理),親自或委託(請附委託書)至本校(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人事室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六、報名時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
(一)報名表、准考證、切結書、委託書各1份(均請事先填妥)。
(二)最近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式2張(請分別粘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三)身分證正反面(繳附影本,正本繳驗後發還)。
(四)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繳附影本,正本繳驗後發還)。
(五)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繳附影本,正本繳驗後發還)。
(六)學經歷證件(繳附影本,正本繳驗後發還)。
(七)公務人員任用考試及格證書、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等(無者免附)。
(八)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無者免附)。
(九)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七、甄選方式:分為初試及複試二項,若報名人數10人以下(含10人)直接進入複試,不進行初試。
(一)初試:筆試(內容:護理人員專業知識、學校衛生行政教育為主),初試成績前10名進入複試,初試成績不列入總成績計算。
(二)複試:實務演練(內容:急救)及口試各占50%。
八、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初試:108年6月27日(星期四)於本校舉行,請於上午8時30分至人事室報到,9時開始筆試,逾時15分鐘不得應試,考試時間90分鍾。
(二)複試:108年7月2日(星期二)於本校舉行,請於下午12時5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下午1時開始進行複試,依准考證號碼先後順序進行實務演練與口試,且每人每場以10-15分鐘為原則。

九、錄取榜示:
(一)初試:錄取名單於108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二)複試:錄取名單於108年7 月3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甄選錄取後,如有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商調或任用程序,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十、成績複查:
(一)初試:108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1時。
(二)複試:108年7 月3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4時。
十一、錄取人員報到:
(一)正取人員應於108年7 月4日(星期四)上午11時前辦理報到。報到後一週內請檢具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檢(含X光)證明,逾期視同放棄,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正取人員報到後,由本校依規定辦理後續商調及報派事宜,經核發派令後,始生進用效力,由本校人事室通知辦理到任事宜。
(三)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派免程序或棄權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
(四)錄取人員應接受本校向警察局申請查閱其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如經查閱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消,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五)經公開甄選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公告榜示之次日起算,俟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十二、附責: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報名及甄選日如遇天然災害(如颱風)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經臺北市政府發布停止上班時則延後辦理,確定時間另行於本校網站公告。
(三)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對本次甄選有任何疑義,請洽本校人事室,電話:26339984轉分機139或140。
中華民國108年6月18日

於 6月 18, 2019 沒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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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公職-校護 職缺

公職-公衛-108 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6/24前報名 7/3筆試7/9口試






 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無
職系:無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1人
應徵人數:5人
機關: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19/6/14
應徵結束日期:2019/6/24
徵才條件:一、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外,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2)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三、擅長電腦辦公室系統(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操作。
四、男性須服畢或免服兵役。
五、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且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六、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為佳。
 
工作項目: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
聯絡方式:一、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限時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個 (以郵戳日期為憑,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事求人徵才公告系統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二、請於108年6月24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建議以限時掛號郵寄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依序備齊甄試報名表及以下證件A4影本:
 (一)甄試報名表(應徵者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執業登錄年資證明)
 (五)考試及格證書(考試院專技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六)經歷證件: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離職證明(無則免附)及部分工時經歷須附工作時數證明(無則免附)
 (七)現職人員另請附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八)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影本請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郵寄本中心,資料如填寫不完整或相關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本中心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為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五、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與甄試方式預定108年6月27日(星期四 )下班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dahc.gov.taipei/)與衛生局事求人徵才公告(https://job.health.gov.tw/),不另行通知。
六、聯絡電話(02)27335831轉6261余組長。
附件檔案:
1080614-招募公職護理師徵才公告.pdf 下載 
備註事項:一、本次甄選錄取正取人員1名,如列候補人員,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二、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將於108年6月27日公告於本中心網站與衛生局網站。第一階段筆試時間:108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時。本中心依據第一階段筆試成績,至多錄取前8名參加第二階段電腦測試及面試(如2人以上並列第8名,同列8名之人員皆可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時間108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9時。以上日期及時間均為預定日期及時間,以網路實際公告為主。
三、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有關甄選事項及甄選結果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頁,請應徵人員詳加注意並確實遵守公告內容。
四、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年7月26日北市衛政字第09938990500號含略以:「為確保本府用人唯才、適才適所等考評公正性,…,謝絕請託關說之要求,…。」辦理)。
五、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須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六、應徵者請詳閱本中心護理師甄選筆試試場規則並確實遵守(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頁)。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19/6/14 下午 02:20:57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於 6月 17, 2019 沒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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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公職-公衛 職缺

公職-校護-108年花蓮縣 秀林鄉 秀林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 6/18前報名 擇優面試

「花蓮縣政府」的圖片搜尋結果




公開徵才2019/06/13花蓮縣政府人事處
花蓮縣秀林鄉秀林國民小學徵校護1名(1080613)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秀林鄉秀林國民小學
二、職  稱:護士(或護理師)
三、職  系:空白
四、職務列等:士(生)級或師(三)級
五、名  額:1名
六、工作地點:如職缺機關
七、資格條件:(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二)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之人員。
八、聯絡方式: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秀林鄉秀林國民小學護士(或護理師)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影本各1份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楊小姐(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聯絡電話:03-8221794)。
(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護士(或護理師)證書、畢業證書、切結書(現職人員另需檢附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http://pd.hl.gov.tw/files/15-1040-34303,c1880-1.php)各一份)。(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表件亦不退還)。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18日止
十、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相關附件
  •  下載 切結書-1061020更新.pdf
於 6月 13, 2019 沒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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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公職-校護 職缺

非公職-校護-108 國立竹東高中 徵進修部護理師一名 6/18前報名 擇優面試






約僱護士
>
國立竹東高級中學
>
約僱人員
>
280薪點

>
>
1
>
不拘
>
31-新竹縣
>
108/06/12~108/06/18
>

報名資格(需同時符合下列各款之條件): 
一、 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 或護士證書。
 二、 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並具有護理實務經驗 2 年以上。 
三、 具 Word 、 Excel 及網際網路等基本資訊能力者 。 
四、 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 年齡未滿 65 歲 。
>

一、 辦理 進修部 護理工作 、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 。 
二、 辦理 進修部 教職員工生衛生保健 、 相關學生事務之行政工作。
 三、 支援日校衛生 及 護理工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本校及進修部 (新竹縣竹東鎮大林路 2 號) 。 
工作時間:每日上班8小時,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說明如下: 平日:週一至週五14:00至22:00。 
寒暑假:依日校出勤時間週一至週五以08:00至12:00及12:30至16:30為原則。
電子地圖
>

>

報名方式及期限一律通訊報名。請檢附履歷表
(含自傳及最近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身分證、
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相關經歷服務證明影印本;
以及其他個人專長證照證明等(護理專業、英檢…等,無者免附),
報名資料請以A4格式排列裝訂,信封註明應徵護理人員,
於108年6月18日前(郵戳為憑)逕寄
「31046新竹縣竹東鎮大林路2號國立竹東高級中學人事室」收,
並請來電確認是否寄達,聯絡電話:035962024轉700、701,
或直撥035955993。 其餘詳見本校網頁簡章。



PDF icon 甄選約僱護士簡章-1080612.pdf


於 6月 12, 2019 沒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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