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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公衛-108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培德監獄)徵護理師一名 2/27前報名 3/7後通知筆試+口試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108年護理師公開甄選徵才公告

甄選公告(PDF檔)

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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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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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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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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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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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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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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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21~108/02/27
>

(一) 教育部承認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護理
科系畢業。 
(二) 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相關類科
考試(或檢覈)及格之人員,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
證書者。 
(三) 實際從事護理師專業工作3年以上
(採計至報名期限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書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一) 護理相關臨床工作。 
(二) 疾病管理及醫療文書相關作業。 
(三) 保外受刑人察看及相關作業。 
(四) 參與輪流值班。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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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號)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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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受理期限及方式:108/2/21起至108/2/27止,採通訊報名,
請以限時掛號【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缺」】
逕寄本監人事室(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號,法務部矯正署
臺中監獄人事室收,職絡電話04-23891296),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 報名應繳之表件:請自行於本監網站
(網址:http://www.tcp.moj.gov.tw/mp048.html)
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1. 報名表1份,請貼妥最近1年內2吋正面
半身脫帽照片1張及身份證正、反正影本。 
2. 簡要自傳1份(請親筆填寫)。 
3. 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現職人員可請機關人事單位協助以人力資源
管理資訊系統WeBHR列印產製)。 
4. 應徵職務所規定之最高學歷畢
業證明影本1份。 
5. 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核發之護理師證明、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各1份。
 6. 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證明(需含執業執照換照期間起訖)
1份。
 7. 醫事人員切結書1份。
 8. 護理師工作相關經歷文件影本各1份。
 9. 現職公務人員請另附下列證件影本: 
(1) 現職派令。 
(2) 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3)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4) 最近五年獎懲令。 以上請以A4規格紙張按編號次序裝訂
(相關表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
於上班時間洽詢本監人事室謝主任、徐科員,
職絡電話04-23891296#140、142。


(三)甄選方式: 1. 筆試:監獄衛生法令及護理學相關科目,占總成績 60%,成績為 0 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以 0 分計算。 2. 面試:以個別口試方式辦理,占總成績 40%。 依總成績擇優錄取,總成績平均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 同時,按筆試成績排名;筆試成績相同時,按口試成績排名。

非公職-校護-108國立基隆商工 徵進修部護理師一名 3/4前報名 擇優面試







壹、甄選職稱、職系、官職等、名額、工作項目、辦公地點及上班時間
一、職稱:(進修部)約僱護士
二、名額:正取一名、備取二名(備取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惟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
缺。
三、工作項目:
(一)主持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推展學校衛生工作。
(二)辦理健康管理事宜,包含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輔導追蹤等。
(三)辦理特殊疾病個案管理工作。
(四)辦理傳染病防治事宜,包含疾病通報、預防接種、登錄追蹤等。
(五)辦理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事宜。
(六)協助推展學校健康教學與活動。
(七)協助辦理學校衛生委員會工作。
(八)安排訪問或聯繫因病或無故缺席學生之家長。
(九)負責聯絡衛生醫療院所、家長及地方人士,推展健康促進工作。
(十)協助蒐集並編製衛生教育資料。
(十一)辦理健康資料記錄、管理、統計、陳報事宜。
(十二)其他學校衛生事項。
四、辦公地點: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22號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修學部(於健康中心上班)
五、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14:05-22:05,寒暑假學生到校日以外原則為08:00~17:00
貳、報名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三、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 情事者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士來台須設籍10年以上)。
參、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肆、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於108219日至34日公告本校網站、人事室佈告欄及人事行政總處網站14天。
二、本校網址:http://www.klcivs.kl.edu.tw/
三、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
伍、報酬:
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4,916元)
、僱用期限
則自報到日起僱至1081231日止。如服務良好,次年及以後得繼續僱用至業務消失止。
柒、報名手續:
一、一律採取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資格審查資料(請以A4格式製訂),寄至「基隆市七堵區東 新街22號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約僱護士甄試」字 樣及日間聯絡電話,請報名人員自行斟酌郵件遞送時間,於10836日(星期三)前寄達本校,未依限寄送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寄件後請來電確認,本校聯絡電話02-24567126轉人事室251)。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填寫報名一份,其餘表件裝訂於後):
1.報名表(附件1--請黏貼近半年內二吋照片1張)
2.切結書(附件2)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製訂,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後果自行負責。
捌、甄選時間:
資格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及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玖、甄選方式:
面談或測驗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得隨時公告修正。

非公職-校護-108年國立員林農工徵進修部護理師一名 2/20前報名 擇日 筆試+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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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08年度約僱護理師甄選簡章
一、依    據:行政院103421日院授人組字第1030031360號函,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二、職    :約僱護理師(5280薪點)
三、名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內容:
()辦理本校進修部護理及衛生工作
()支援日間部護理工作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2時至晚上10時。
六、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81231日止,僱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優良者,次一年度得予續僱;惟僱用期間內,如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收回本員額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七、工作地點: 彰化縣員林市員水路2313號,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進修部。
八、資格條件(三項條件均需具備):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九、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8220下班寄達或送達本校人事室(510-51彰化縣員林市員水路2313)。*請注意: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十、公告及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8220日,於本校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公告
十一、受理單位及電話:本校人事室(電話:04-8360105502)
十二、應繳證件: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如附件1
(二)簡要自傳(如附件2)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經歷服務證明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請檢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證明影本)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符合報名資格者名單108221(星期)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合格者(含資料不齊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證件正本俟錄取後驗證。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十三、甄選日期、地點:於公告符合報名資格名單時併同公告
十四、甄選方式:
(一)初試:護理專業知識測驗、電腦能力測驗(文書處理-Word、試算表-Excel);擇優錄取前6名參加複試,若有同分時,則增額錄取;又若報名人數未達6人時,則全部參加複試。
(二)複試:口試。
※計分比例:護理專業知識測驗占30%、電腦能力測驗30%、口試40%。
※總成績相同時,以初試成績較優者為優先;初試成績相同時,以護理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
十五、甄選結果:
 (一)初試:
     1.成績公告:甄選當日下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2.成績複查:甄選日翌日9時至11
(二)錄取名單於甄選日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二)正取人員報到時間:另以電話通知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三)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校需求或期望者,本校得斟酌情形從缺之。
(四)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五)對於本次甄試如有疑義,請撥申訴電話:04-8360105502
十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公職-校護-108 花蓮縣鳳林鎮 長橋 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1/24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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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鳳林鎮長橋國民小學
    二、職  稱:護士(或護理師)
    三、職  系:空白
    四、職務列等:士(生)級或師(三)級
    五、名  額:1名
    六、工作地點:如職缺機關
    七、資格條件:(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二)具有護士
    或護理師證書之人員。
    八、聯絡方式: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鳳林鎮長橋國民小學護士(或護理師)職缺」
    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影本各1份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政府人
    事處組織任免科楊小姐(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聯絡電話:03-8221794)。
    (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畢業證書、切結書(現職人員另需檢附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
    通知書影本(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http://pd.hl.gov.tw/files/15-1040-34303
    ,c1880-1.php)各一份)。(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24日止
    十、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
    ,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發佈單位 :花蓮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