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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8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4/25前報名 5/6筆試









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1人
應徵人數:0人
機關: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19/4/17
應徵結束日期:2019/4/25
徵才條件: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
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
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
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
情事。
2.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
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
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
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
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
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
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
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3.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4.精於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編輯(含公文簽辦)。
5.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工作項目:1.公共衛生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2.社區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
3.個案管理與訪視。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2樓之1)
聯絡方式: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2. 請檢具:
(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
(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
(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
(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
(9)相關證明文件。以上所附資料請使用A4格式影本,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
3.請於108年4月25日前寄本中心:『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3樓之1,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4.聯絡電話:27911162-7024或7061。
附件檔案: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備註事項:1.甄試方式:分筆試(60%)及面試(4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前10名方得參加面試。
2.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8年5月1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08年5月6日舉行,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3. 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或不足額錄取。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5.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筆試、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6.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08年6月15日出缺。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19/4/17 下午 0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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