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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06國立政治大學 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一名 9/4前報名擇優面試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護理師約用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護理師約用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預估,■外補)
公告時間:106年8月23日至106年9月4日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約用職務代理人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四、名   額
正取1名;備取3名
五、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大專畢業後具3年工作資歷或大學畢業後具1年工作資歷或碩士)
2.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如具下列條件者優先:(1)具營養師證書者(2)曾修習餐飲衛生相關課程至少2學分者(3)曾接受主管教育衛生行政機關或其認可機構所舉辦之餐飲衛生講習課程達32小時以上,持有證明者
3.具大專校院衛生保健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
4.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5.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主要工作項目
1.校園緊急傷病處理
2.師生外傷護理及午間輪值
3.校園傳染病防治事宜
4.辦理新生健康檢查及異常追蹤與複檢
5.學校健康促進活動設計、規劃、執行與評估
6.校園重要活動醫療支援
7.學校衛生委員會相關工作
8.政大門診部醫療補助業務
9.網頁管理與資訊安全
10.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八、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薪資規定。(比照四職等)
九、工作地點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十、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請註明聯絡電話並貼照片)及自傳(至少2頁)
2.最高學歷證書、護理師及其他專業相關證照等資料影本
3.任選一健康促進主題,提供完整之方案設計(至少5頁)
4.專業經驗服務證明及健康促進方案的執行成果
5.其他有益審查之資料
註:所有資料請勿超過12頁。
十一、收件截止日
即日起至106年9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
十二、甄選方式
1.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
2.  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備註
1.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
2.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地址:台北巿文山區指南路二段117號3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護理師職缺之職務代理人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須俟代理人員退離確定後始得進用,起聘日最早為離退人員離職生效日。
5.本職缺聘期,自起聘日起至108年9月15日(若代理原因消滅,聘期提前自代理原因消滅日)
6.本案連絡人:李小姐   (02)82377403
中華民國 106年8月23日
附表一
約用人員職稱及職等表

職等

行政職系
行政
助理
行政
組員
一級
行政
組員
行政
專員
一級
行政
專員
行政
秘書
資深   行政
秘書
高級
行政
秘書
技術職系
技術
助理
技術
組員
一級
技術
組員
技術師
一級
技術師
工程師
資深
工程師
高級
工程師
備註:本表之修訂若未涉及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條文之修正,則授權由工作評價小組審議通過後,簽請校長核定後發布施行。


附表二
約用人員薪資等級表
單位:新臺幣()
職等
下限
中間值
上限
50736
59690
68643
45708
53774
61841
41189
48445
55712
37098
43645
50191
33421
39319
45217
30109
35423
40736
27126
31393
36699
25000
28750
3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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