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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12 年桃園市衛生局所屬衛生所 徵 護理師10名 2/3前報名 2/13 公告符合資格 筆試及面試 時間

 

發布單位:
衛生局
發布日期:
112-01-30
截止日期:
112-12-3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性  別:
不拘
地  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有效日期:
112-01-19~112-02-03
相關附件:
  112年護理師徵才簡章.pdf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護理師徵才簡章

 

職稱

護理師

 

職務編號

 

 

級別

()

 

 

 

 

 

 

 

 

 

 

 

 

 

 

 

 

 

 

 

 

 

 

 

 

 

 

 

 

 

 

 

10

[

含預估缺 1 ]

,須俟人員離職後始得到職,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

 

 

 

 

 

 

 

 

 

名額

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另視成績擇合適者

候補20

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

 

 

 

 

 

 

 

 

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

3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限

 

 

 

 

 

 

 

 

 

 

 

 

 

 

 

 

 

 

 

 

 

須同時具備下列一般條件及專業條件:

 

 

 

 

 

 

 

一、一般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

 

 

 

 

 

 

法第 12 條規定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

 

 

 

 

資格

 

()無護理人員法第 6 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條件

二、專業條件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及格,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具地區級以上醫院臨床護理經驗 3 年以上。

 

 

 

()具從事公共衛生、衛生行政、長期照護等實務經驗 2 年以上。

 

 

 

()具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公共衛生護理工作經驗 1 年以上。

 

 

 

 

 

 

 

 

 

工作

社區公共衛生保健及其他交辦事項。

 

 

 

 

 

 

項目

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工作

本局所屬各區衛生所

 

 

 

 

 

 

地點

 

 

 

 

 

 

 

 

 

 

 

 

 

 

 

 

 

 

 

 

 

 

 

 

 

 

 

 

 

 

 

 

 

 

 

 

 

 

 

應徵

 

 

 

 

 

 

 

 

 

 

 

 

 

 

 

 

 

112 1 19 (星期四)起至 112 2 3 (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時間

 

 

 

 

 

 

 

 

 

 

 

 

 

 

 

 

 

 

 

 

 

 

 

 

 

 

 

 

 

 

 

 

 

 

 

 


 

 

 

 

 

 

 

 

 

 

 

 

 

 

 

 

 

 

 

 

 

 

 

相關

 

事項


 

 

一、 檢具文件:本職缺應徵採線上與書面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現職公務人員請以線上應徵:請於 112 2 3 (星期五),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含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 3 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文件)

 

()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一般格式,如有歷年考績、銓審經歷請詳細填列及檢附相關證件,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簽名或蓋章)、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服務證明書等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 1 (請以 A4 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護理師」),於 112 2 3 (星期五)17:00 ()達本局人事室(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55 ),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足額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二、 甄選方式:採筆試及面試 2 階段辦理,第 1 階段進行筆試(40%,科目:公共衛生學暨衛生所執行實務,題型:選擇題),第 2 階段進行口試(60%,取筆試成績前 40 參加面試,最後 1 名如同分,則增額參加面試)

 

三、 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含筆試及面試時間)112 2 13 (星期一)下午 5 前公告於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訊息,恕不另寄通知;另證件及聯絡資訊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四、 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網站。

 

五、 聯絡人:人事室 吳小姐 電話:(03)3340935 2802


護理師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一般人員

 

>
師(三)級

 

>

 

>
10名[含預估缺1名],須俟人員離職後始得到職,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另視成績擇合適者候補20名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33-桃園市

 

>
112/01/19~112/02/03

 

>
須同時具備下列一般條件及專業條件:
一、一般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
(二)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二、專業條件: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及格,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地區級以上醫院臨床護理經驗3年以上。
(二)具從事公共衛生、衛生行政、長期照護等實務經驗2年以上。
(三)具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公共衛生護理工作經驗1年以上。

 

>
社區公共衛生保健及其他交辦事項。
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
本局所屬各區衛生所
電子地圖

 

>
10042615@mail.tycg.gov.tw

 

>
一、檢具文件:本職缺應徵採線上與書面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以線上應徵:請於112年2月3日(星期五)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含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文件)。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一般格式,如有歷年考績、銓審經歷請詳細填列及檢附相關證件,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簽名或蓋章)、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服務證明書等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護理師」),於112年2月3日(星期五)17:00前寄(送)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足額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二、甄選方式:採筆試及面試2階段辦理,第1階段進行筆試(40%,科目:公共衛生學暨衛生所執行實務,題型:選擇題),第2階段進行口試(60%,取筆試成績前40名參加面試,最後1名如同分,則增額參加面試)。
三、
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含筆試及面試時間):112年2月13日(星期一)下午5點前公告於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訊息,恕不另寄通知;另證件及聯絡資訊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四、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網站。
五、聯絡人:人事室 吳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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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公職-校護-112 南投縣國姓鄉 港源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1/17前限(非南投現任公職校護 )報名

 






職缺名稱公開甄選南投縣國姓鄉港源國民小學師(三)級護理師1名
機關名稱南投縣國姓鄉港源國民小學
職缺單位南投縣國姓鄉港源國民小學
職  等師(三)級
資格條件1、具醫事人員護理師任用資格並曾擔任護理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非本府所屬學校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報名規定一、 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二、 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請https://bit.ly/3vMbr3F報名系統報名及填寫資料。
三、 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四、 報名截止日期:112年1月17日下午5時截止。
五、 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廖小姐(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六、 聯絡電話:(049)2242753;傳真(049)2234476。
七、 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截止日期112/1/17
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廖小姐(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聯絡電話(049)2242753
備  註
上線日期112/1/11 16:1

公職-校護-112 南投縣 國姓鄉 長福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 1/16前限(非南投現任公職校護 )報名

 






登錄時間112/1/10 14:25
職缺名稱公開甄選南投縣國姓鄉長福國民小學師(三)級護理師1名
機關名稱南投縣國姓鄉長福國民小學
職缺單位南投縣國姓鄉長福國民小學
職  等師(三)級
資格條件1、具醫事人員護理師任用資格並曾擔任護理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非本府所屬學校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報名規定一、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二、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請https://bit.ly/3GN07L4報名系統報名及填寫資料。
三、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四、報名截止日期:112年1月16日下午5時截止。
五、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廖小姐(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六、聯絡電話:(049)2242753
七、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截止日期112/1/16
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廖小姐(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聯絡電話(049)2242753
備  註
上線日期112/1/10 14:25

非公職-校護-112 國立竹東高中 徵 進修部約僱護理師 一名 1/13前報名

 






【徵才】
▪️ 單位:國立竹東高級中學
▪️ 職稱:進修部約僱護理人員
▪️ 工作時間:每日上班8小時,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說明如下:平日:週一至週五 14:00 至 22:0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以 08:00 至 12:00 及 12:30 至 16:30 為原則。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二、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護理實務經驗 2 年以上。
三、具 Word、Excel 及網際網路等基本資訊能力者。
四、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
▪️ 薪資:
5 等 280 薪點,折合月薪約 36,316 元。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於 112 年 1月 13 日前(郵戳為憑)
▪️ 報名方式:詳見本校網頁https://www.ctsh.hcc.edu.tw/content?a=T0RESU16VXdPRFk1TWpNPTFnRE16Y2pOeDRrVGludGVseQ==&c=T0RESU16STRPVGszTXprPTVJVE00Z1ROeElrVGludGVseQ==&cat=T0RESTAyODQ3MDkyOTkwNzc1MU5OaW50ZWx5

國立竹東高級中學進修部約僱護理人員甄選簡章

 

壹、 甄選職稱及名額:約僱護理人員 1

 

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 3 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貳、 工作地點:本校(新竹縣竹東鎮大林路 2 號)。

 

參、 工作內容:


 一、 辧理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與急救教育訓練。

 

二、 傳染病防治(含新冠肺炎列管追蹤、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接觸者追蹤檢查)

 

三、 辦理進修部護理工作、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

 四、 辦理進修部教職員工生衛生保健。 

五、 辦理特殊疾病學生追蹤輔導管理。

 六、 協助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

七、 協助進修部相關教學事務之行政工作。 

八、 支援日校衛生及護理工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肆、 工作時間:每日上班 8 小時,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說明如下:

 

平日:週一至週五 1400 220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以 0800 1200 1230 1630 為原則。

 

伍、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 112 12 31 日止。

 

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如主管機關次年仍核定本員額時, 經考評服務成績優良得予繼續僱用。

 

陸、 報酬:5 280 薪點,折合月薪約 36,316 元。 柒、報名資格(需同時符合下列各款之條件):

 

一、 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二、 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護理實 務經驗 2 年以上。

 

三、 具 WordExcel 及網際網路等基本資訊能力者。 

四、 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

 

捌、報名方式及期限:一律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請檢附履歷表(含

 

自傳及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身分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

 

相關經歷服務證明影印本;以及其他個人專長證照證明等(護理專業、英檢等,無

 

者免附),報名資料請以 A4 格式排列裝訂,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護理人員,於 112 1

 

13 日前(郵戳為憑)逕寄「31046 新竹縣竹東鎮大林路 2 號 國立竹東高級中學人

 

事室」收,並請來電確認是否寄達,聯絡電話:03-5962024 700701

 

玖、備註:

 

甲、 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乙、 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甄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

 

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

 

同不需退還證件。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必要時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