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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非公職-校護-109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徵學務處衛保組校務基金人員技術組員(職護兼進修部校護) 一名 4/6前報名擇優面試



台灣科技大學人事室



單位 : 學務處衛保組
人員類別 :校務基金人員
職  稱 :技術組員
職  系 :
官 職 等 :
名  額 :1
性  別 :
待  遇 :
工作地點 :學務處衛保組
資格條件 :1.大專(含)以上畢業
2.具備護理師執照
 3.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證書。若無者,須錄取後1年內取得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合格證書。
 4.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
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
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
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
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
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
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
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
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
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
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
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工作項目 :1.緊急傷病救護
2.協助傳染病防疫業務
3.夜間照護傷病學生
 4.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健康服務事項
 (1).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
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
 (2).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
及健康指導。
 (3).辦理未滿十八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
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勞工與 職業健康相關
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4).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
、疾病紀錄之保存。
 (5).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 及實施。
檢附證件 :1.學經歷證明文件
 2.護理師證書
 3.「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證書 若無者,須錄取後1年內取得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合格證書。
聯絡方式 :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林小姐
電話:02-27376137 地址:北市基隆路4段43號
E-MAIL:angela@mail.ntust.edu.tw
【有意應徵本職務者,請務必至下列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ust.edu.tw/ezfiles/18/1018/img/200/763298712.doc下載填寫「約用工作人員甄選登記表」並於4月6日前E-mail至 angela@mail.ntust.edu.tw收,非以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甄選登記表」填送者,恕不受理。】

1. 緊急傷病救護 2. 協助傳染病防疫業務 3. 夜間照護傷病學生 4. 協助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健康服務事項 (1).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 (2).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3).辦理未滿十八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勞工與 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4).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5).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 及實施。 (6).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職務類別

護理師及護士

工作待遇

月薪33,908~35,846元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管理責任

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出差外派

無需出差外派

上班時段

晚班,13:30-21:30

休假制度

週休二日

可上班日

不限

需求人數

1人

條件要求

接受身份

上班族

工作經歷

2年以上

學歷要求

專科以上

科系要求

醫藥衛生學科類

語文條件

不拘

擅長工具

不拘

工作技能

不拘

具備證照

高考護理師執照

其他條件

1. 學經歷證明文件 2. 護理師證書 3.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書若無者,須錄取後1年內取得「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福利制度

勞保,週休二日

聯絡方式

聯絡人

公用帳號

電洽

02-27376137

其他

【有意應徵本職務者,請務必至下列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ust.edu.tw/ezfiles/18/1018/img/200/763298712.doc下載填寫「約用工作人員甄選登記表」並於4月 6日前E-mail至angela@mail.ntust.edu.tw 收,非以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甄選登記表」填送者,恕不受理。】 (公

公職-校護-109臺東縣蘭嶼鄉 蘭嶼高中徵護理師一名 3/27前報名 擇優面試



「臺東縣政府」的圖片搜尋結果



職稱:護理師
職系:
職等:師(三)級
工作地點:952 臺東縣蘭嶼鄉椰油村37號
需求名額:1
資格條件







1、非現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
2、具護理師證書及法定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排列:(1-4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https://goo.gl/CEEE5i 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 00-臺東縣政府甄選報名表
2. 10-本府公務人員陞任評分表
3. 20-切結書1份
4. 30-本府甄選簡要自傳
5.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8.專門職業證書 (正反面影本)
9.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10.最近5年訓練及進修之資料
11.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二) 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 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黃毓秋
2. 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 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527


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蘭嶼高中校護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上版日期:109-03-20
下版日期:109-03-27

    非公職-公衛-109 疾管署 桃園機場 徵短期檢疫護理師17名 3/19前線上報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Logo標誌

    定期約用護理師(徵才案號:1507)
    正取 17 人 候補 人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具護理師證書者。
    ※具公共衛生或醫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之英語檢定者尤佳。
    ※具有護理臨床經驗及檢疫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時間採輪班制00:00至24:00(每班8小時)。
    1.辦理港埠出、入境旅客健康評估等傳染病檢疫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2號(桃園國際機場)
    2020/3/17
    2020/3/19
    1.請於109年3月19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
    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
    ,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
    ,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通知面試當日,
    攜帶身分證正本、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至現場查驗。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定期契約僱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僱用6個月。
    4.薪資月支新台幣49,875元,以實際出勤日每日增給交通補助費新台幣500元。
    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5.本次公開甄選視報名情形提前結束或延長,經約談者,
    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
    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49蔡先生)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38洪科長)

    非公職-公衛-109 疾管署 松山機場 徵 短期約僱檢疫護理師 5 名需輪班 3/19前線上報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Logo標誌



    正取 5 人 候補 人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具護理師證書者。
    ※具公共衛生或醫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之英語檢定者尤佳。
    ※具通過日語(如JLPT)或韓語(如TOPIK)檢定能力考試者尤佳。
    ※具有護理臨床經驗及檢疫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時間採輪班制06:00至21:00(每班8小時)。
    1.辦理港埠出、入境旅客健康評估等傳染病檢疫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松山機場)
    2020/3/17
    2020/3/19
    請於109年3月19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
    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
    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
    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通知面試當日,
    帶身分證正本、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至現場查驗。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定期契約僱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僱用6個月。
    4.薪資月支新台幣49,875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
    相關規定辦理。
    5.本次公開甄選視報名情形提前結束或延長,經約談者,
    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
    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49蔡先生)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38洪科長)

    公職-公衛-109 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 護理師一名 3/27前報名 6/1出缺






    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1人
    應徵人數:8人
    機關: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20/3/13
    應徵結束日期:2020/3/27
    徵才條件:1.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2.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3.精於電腦文書、網路操作及編輯尤佳。。
    4.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
    5.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6.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1.公共衛生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2.社區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
    3.個案管理與訪視。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8樓)
    聯絡方式: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於109年3月27日下班前寄達本中心,「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8樓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管理員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
     2. 請檢具:
    (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
    (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
    (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
    (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
    (9)相關證明文件。以上所附資料請使用A4格式影本,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報名文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試。
     3.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4.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9年4月6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09年4月8日上午10時至12時,地點: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8樓會議室,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5.聯絡電話:(02)2723-4598轉6131個案管理組張組長或轉6125人事管理員。
    附件檔案:
    甄試報名表.pdf 下載 
    附件2-外補徵才資料表1090312.pdf 下載 
    備註事項:1.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或不足額錄取。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3.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09年6月1日出缺。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20/3/13 下午 04: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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