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 |
徵才公告標題: |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
張貼機關名稱: | 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
職等: | 師(三)級 |
職系: | 無 |
職稱: | 護理師 |
錄取人數: | 1人 |
應徵人數: | 7人 |
機關: | 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
應徵開始日期: | 2020/1/3 |
應徵結束日期: | 2020/1/14 |
徵才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2.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3.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4.精於電腦文書、網路操作及編輯尤佳。 5.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公共衛生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2.社區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 3.個案管理與訪視。 4.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2.請檢具:(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9)相關證明文件。 3.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4.請於109年1月14日前寄本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5.聯絡電話:業務請洽:27671757分機6031、人事請洽:27671757分機6025。 |
附件檔案: |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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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事項: | 1.甄試方式:分筆試(60%)及面試(4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依筆試成績擇優至多10人參加面試。 2.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9年1月21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09年1月30日舉行,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5.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筆試、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 | 2020/1/3 下午 12:01:08 |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 |
公職-公衛-109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1/14前報名 1/30筆試
非公職-校護-109 臺中科大 環衛中心 徵約用職護 一名 1/13前網路+紙本報名

約用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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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無雙重國籍。
2.國內大學(含)以上畢業。
3.具備護理師證照。
二、 特定條件:具備以下業務能力者尤佳。
1.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書。若無者,須錄取後1年內取得「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2.廠護或急診、加護病房工作1年以上經驗者(請簡附工作證明文件)。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4.具有規劃、執行健康檢查經驗,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預防計畫撰寫實績。
5.因每日皆須與教職員工生互動,需具愛心、耐心、負責、及協調能力。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無雙重國籍。
2.國內大學(含)以上畢業。
3.具備護理師證照。
二、 特定條件:具備以下業務能力者尤佳。
1.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書。若無者,須錄取後1年內取得「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2.廠護或急診、加護病房工作1年以上經驗者(請簡附工作證明文件)。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4.具有規劃、執行健康檢查經驗,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預防計畫撰寫實績。
5.因每日皆須與教職員工生互動,需具愛心、耐心、負責、及協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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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內的相關執行事項辦理。
2. 其他:其他交辦事項。
2. 其他: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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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報酬:依據「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契僱人員及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
薪資範圍請參閱網址:https://person.nutc.edu.tw/ezfiles/10/1010/img/77/618205192.pdf,
大學畢業薪資31,440元;碩士(含以上)畢業薪資35,672元。
(二)應徵方式:
(二)應徵方式:
1. 檢附應徵資料:
【(1)應附文件:本校職缺報名表(含照片、應徵者資料表)、學歷證明影本,
如持外國學歷者需繳交外交部駐外使館認證過之國外學歷證明、
個人證照(如護理師、「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書)。
(2)參考文件:成績單、經歷證明影本、其他有助資格審查之資料】,
以上應附文件不齊者,
視為不合格件,參考文件無則免附並請以A4紙張裝訂為原則。
2.符合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於109年01月13日前,逕上本校網路徵才系統報名,
2.符合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於109年01月13日前,逕上本校網路徵才系統報名,
網址:http://www2.nutc.edu.tw/person/employee/login.htm
(如未至本系統報名之應徵者,視為不合格案件;另網路徵才系統報名如有問題,
請於公告期間且上班時間洽人事室辦理),
列印應徵專用信封封面並檢附證件影本,於期限內(以郵戳為憑)
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校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收。
※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約用護理師職務。
3.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筆試,
3.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筆試,
(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4.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備取5名,冊列候用期間不逾三個月。
5.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
4.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備取5名,冊列候用期間不逾三個月。
5.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
請註明並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不予寄還。
(三)聯絡方式: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人事室 許小姐
(三)聯絡方式: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人事室 許小姐
(電話:04-22195024、地址:404-01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用人單位連絡人: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江組長(電話:04-22195853)。
公職-公衛-108年彰化縣衛生局 員林衛生所 徵護理師一名 (限現任公職人員報名) 12/30前報名
徵才機關:
彰化縣衛生局
職 系:
無
官等職等:
師(三)級
名 額:
1名
性 別:
不拘
工作地點:
員林市
上網期間:
108/12/23~ 108/12/30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有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以機要人員任用之人員)。
2.專科或大學以上護理助產或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工作項目:
公共衛生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博愛路229號(彰化縣員林市衛生所),或優先調派支援本縣偏遠地區或其他鄉鎮市區衛生所。
職絡方式:
1.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以A4格式依序以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俾利審查:
(1)「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個人資料表」及「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徵詢意向書」各1份(彰化縣衛生局網站/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http://www.chshb.gov.tw/]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必填寫檢附)。
(2)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詳實填寫完整,其中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家屬及簡要自述,表末並請簽名。
(3)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歷任職務派令及銓審函(包含現任職務)、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令、最近5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3.應徵人員請檢附證件資料,證件未附或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補件(報名信封請逕寄本局人事室收,並註明應徵職缺單位及職稱,住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
4.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應徵流程線上作業,請應徵人員務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至彰化縣衛生局網站/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5.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截止日期:公告次日起7日。
7.聯絡電話:(04)7115141轉5824,科員/黃先生。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應徵者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書面應徵資料亦不返還。如就學經歷書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相關網址:
http://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76
相關附件:
無
非公職-校護-108 國立花蓮高商進修部徵護理師一名 1/14前報名 1/15擇優面試
一、依 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原
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等規定辦理。
二、職 稱:約僱護士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得候補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內、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進修部護理工作、進修部衛生保健相關行政業務、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推展衛生、衛教、健康促進及環境衛生等工作。
(二)辦理健康管理事宜,包含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輔導追蹤等。
(三)辦理特殊疾病個案管理工作、傳染病防治事宜、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及健康資料記錄、管理、統計、呈報等事宜。
(四)支援日校護理工作及日校健康中心事務,並與日校護理師互為職務代理人。
(五)進修部衛生保健等相關行政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2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
六、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收回約僱護士員額時,應無條件解僱(本職務係一年一聘之職缺,相關福利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相關辦法)。
七、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418號。
八、待 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表「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以280薪點34,916元(按月支給,依現行規定每點新臺幣124.7元),月薪未滿一個月者,依實際上班日按日計薪。
九、公告時間及方式:
(一)108年12月25日(三)至109年1月13日(星期一)止。
(二)登載本校網站、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花蓮就業服務站等網站。
十、甄選報名方式:
(一)郵寄報名:
於109年1月14日(含)下午3時前,將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達」本校人事室並電話確認:03-8312216, 8312217,信封請註記「應徵約僱護士」及上班、下班後可聯絡之電話號碼。(寄達日以本校收件日期章戳為憑,請應徵者自行估算郵寄送達本校時間,逾期寄達本校者,一律不受理)。
(二)自行送件報名:
於甄選報名截止日(109年1月14日)下午3時前,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送達本校文書組(加蓋本校收件日期章戳)後由文書組再行送人事室。
十一、甄選資格條件: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四)原住民族身分尤佳(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5條規定辦理)。
十二、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
(一) 報名表(各欄請詳細填寫並簽名或蓋章,並貼上2吋正面脫帽照片)。
(二)繳驗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另請附譯本一份)。
(三)個人自傳:請介紹家庭概況、學經歷簡介、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等約200字。
(四) 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 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六)
男性需另繳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七)
原住民族身分註記之謄本。
(八) 切結書及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報名時請備齊證件影本1份依序裝訂成冊,請用A4紙張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裝於牛皮紙袋內,並請列印附件郵寄封面黏貼後,寄至本校人事室(地址:97054 花蓮市中山路418號)。
※證件正本俟錄取後驗證。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十三、公告初審合格名單:109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4時後於本校網站(http://www.hlbh.hlc.edu.tw/)公告,不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不予退件。
十四、甄選日期、地點:109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5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行政大樓1樓),上午10時起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面試。
十五、甄選方式:依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十六、甄選結果:
(一)錄取名單於109年1月16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錄取者本校另行電話通知到校報到,未錄取者不再個別通知。
(二)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校需求或期望者,本校得斟酌情形從缺之。
(三)對於本次甄試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3-8312216。
十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八、其他:
(一)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另,徵才資料若需退回者,請附回郵信封。
(二)如對工作內容或性質有疑義,連絡電話03-8312221(進修部);報名事宜,連絡電話03-8312216、03-8312217(人事室)。
公職-校護-108 南投縣信義鄉桐林國小 徵護理師 一名 12/31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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