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 |||
徵才公告標題: | 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 ||
張貼機關名稱: | 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 | ||
職等: | 師(三)級 | ||
職系: | 無 | ||
職稱: | 護理師 | ||
錄取人數: | 1人 | ||
應徵人數: | 7人 | ||
機關: | 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 | ||
應徵開始日期: | 2019/11/29 | ||
應徵結束日期: | 2019/12/12 | ||
徵才條件: | 1.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2.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3.精於電腦文書、網路操作及編輯尤佳。。 4.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 5.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6.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 | ||
工作項目: | 1.公共衛生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2.社區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 3.個案管理與訪視。 4.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8樓) |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於108年12月12日下班前寄達本中心,「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8樓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管理員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 2. 請檢具:(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9)相關證明文件。以上所附資料請使用A4格式影本,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報名文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試。 3.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4.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8年12月16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08年12月18日上午10時至12時,地點: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1樓會議室,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5.聯絡電話:(02)2723-4598轉6161健康促進組張組長或轉6125人事管理員。 | ||
附件檔案: |
| ||
備註事項: | 甄選方式:採二階段之甄試方式進行甄選,分筆試(60%)及面試(40%),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第一階段筆試成績前10名方得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備考事項: 1.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或不足額錄取。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3.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09年1月31日出缺。 | ||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 | 2019/11/29 上午 11:49:57 | ||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 |||
公職-公衛-108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12/12前報名 12/18筆試
非公職-校護-108臺中修平科技大學 徵 護理師 一名 12/15前報名
【職務說明】
一、校護及單位行政工作。
二、配合單位輪班:8:00-16:00或 14:00~22:00。
【工作條件】需具護士或護理師證照,若具職護資格更佳。
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職護)需具備資格:
1.具護理人員資格。
2.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六規定之課程完成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工作經驗】具臨床一年以上護理工作經驗(檢附相關資料)。
【其它條件】認真負責,具文書處理能力(熟Word、Excel)。
【相關資料】
1.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件。
3.應徵人員個人同意書 (請下載)。
4.其他有益審查之相關資料。
三、薪資:起薪3萬元(含勞健保)
四、以上資料,請於108年12月15日(週日)前寄至41280台中市大里區工業路11號「修平科技大學」人力資源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護士」。
五、聯絡方式:04-24961100轉7110人力資源室黃意婷。
公職-公衛-108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徵護理師一名 12/13前報名 12/20筆試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 |
徵才公告標題: |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
張貼機關名稱: | 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
職等: | 師(三)級 |
職系: | 無 |
職稱: | 護理師 |
錄取人數: | 1人 |
應徵人數: | 5人 |
機關: | 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
應徵開始日期: | 2019/11/27 |
應徵結束日期: | 2019/12/13 |
徵才條件: | 一、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三、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精於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編輯(含公文簽辦)。 五、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二、請檢具:(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9)相關證明文件。以上所附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合。 三、請於108年12月13日前寄達本中心:『1116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四、本中心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甄試名單;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如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 28813039轉7161李組長(或轉7132金護理長),人事請洽:(02)28813039分機7124林先生。 |
附件檔案: |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
備註事項: | 一、甄試方式:分筆試(60%)及面試(4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前10名方得參加面試。(得視筆試成績酌減參加第二階段人數)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8年12月18日下午7時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08年12月20日下午舉行,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另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五、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 六、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七、若考試日期如遇天然災害臺北市發布停止辦公,則於停止辦公日後之二日內,考試日期另行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 |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 | 2019/11/27 下午 02:33:41 |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 |
|
非公職-校護-108嘉義縣水上鄉 萬能工商 徵護理師一名 11/30前報名 擇優面試
公職-公衛-108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徵護理師一名 12/2前報名 12/16筆試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 |
徵才公告標題: |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
張貼機關名稱: | 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
職等: | 師(三)級 |
職系: | 無 |
職稱: | 護理師 |
錄取人數: | 1人 |
應徵人數: | 8人 |
機關: | 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
應徵開始日期: | 2019/11/21 |
應徵結束日期: | 2019/12/2 |
徵才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2.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3.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4.精於電腦文書、網路操作及編輯尤佳。 5.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公共衛生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2.社區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 3.個案管理與訪視。 4.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2.請檢具:(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9)相關證明文件。 3.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4.請於108年12月2日前寄本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5.聯絡電話:業務請洽:27671757分機6031、人事請洽:27671757分機6025。 |
附件檔案: |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
備註事項: | 1.甄試方式:分筆試(60%)及面試(4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前10名方得參加面試。 2.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8年12月10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08年12月16日舉行,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5.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筆試、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 | 2019/11/21 上午 10:19:31 |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 |
非公職-校護-108亞洲大學 學務處徵 專案護理師一名 擇優面試
亞洲大學健康中心-Health Center, Asia University
學務處健康中心專案護理師 104徵才網站
工作內容
預計起聘日:108.12.31
工作內容:
1.執行傷病處置及緊急救護、健康促進計畫活動等事宜。
2.負責校內健康中心衛生行政、傳染病防治等業務。
3.辦理健康檢查、追蹤矯治、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預防保健之護理措施、護理指導及諮詢事宜。
4.管理「學生健康服務系統平台」資料建檔及廠商資料維護費用核銷事項。
5.協助校園緊急傷病處理及支援全校大型比賽醫護組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
1.執行傷病處置及緊急救護、健康促進計畫活動等事宜。
2.負責校內健康中心衛生行政、傳染病防治等業務。
3.辦理健康檢查、追蹤矯治、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預防保健之護理措施、護理指導及諮詢事宜。
4.管理「學生健康服務系統平台」資料建檔及廠商資料維護費用核銷事項。
5.協助校園緊急傷病處理及支援全校大型比賽醫護組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職務類別:
- 護理師及護士
- 工作待遇:
- 月薪 32,000~36,000元
- 工作性質:
- 全職
- 上班地點:
- 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 管理責任:
- 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 出差外派:
- 無需出差外派
- 上班時段:
- 日班
- 休假制度:
- 依公司規定
- 可上班日:
- 不限
- 需求人數:
- 1 人
條件要求
- 接受身份:
- 上班族、原住民【相關法令】
歡迎身心障礙人士,需附身心障礙證明【相關法令】 - 工作經歷:
- 不拘
- 學歷要求:
- 專科、大學、碩士
- 科系要求:
- 不拘
- 語文條件:
- 不拘
- 擅長工具:
- 不拘
- 工作技能:
- 不拘
- 其他條件:
- 應徵資格:
1.具護理師證照及勞工健康護理服務人員證照。
2.具大專校院工作經驗或醫療機構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方案規劃撰寫能力。
4.具主動積極與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善於溝通協調、重視團隊合作者尤佳。
5.依「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7條規定,學校護理人員應接受教學醫院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救護技術訓練至少40小時,取得合格證明,並每2年複訓8小時。前項40小時訓練課程,應包含緊急醫療救護概論、病患身體評估、基本急救技術、急救器材使用、創傷病患評估與處置、非創傷急症病患評估與處置、環境急症病患評估與處置、檢傷分類與大量傷病處理、急救教學與教案設計、綜合演練及考試。
6.前述救護技術訓練證照可包含符合「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所規範之初級、中級、高級救護員(EMT)等相關證照或BTLS(基本創傷救命術)、BLS(Basic Life Support;基本救命術)、ALS(Acute Life Support)進階生命救命術、ETTC(Emergency Trauma Training Course)急診外傷訓練、ACLS(Advanced Cardiac Life Support)高級心臟救命術,CPR(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心肺復甦術、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器顫器訓練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機關(構)或團體所辦理之相關合格證照或時數證明。
公司福利
週休二日
享公保(勞保)、健保等保險福利
出席國際會議補助
亞洲大學附屬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教職員及眷屬就醫有優惠折扣
享公保(勞保)、健保等保險福利
出席國際會議補助
亞洲大學附屬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教職員及眷屬就醫有優惠折扣
聯絡方式
- 聯絡人:
- 呂小姐
- 其他:
- 1. 請備妥以下文件:
(1) 履歷表(包括大學與碩士學歷、工作經驗、聯絡電話、Email等資訊)。
(2) 個人自傳(說明個人背景、工作經歷與生涯規劃)。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與成績單,外國學歷須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影本與成績單。
(4) 應徵資格第1點之護理師證照與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照影本,第5、6點之救護技術訓練合格證照或時數證明。
(5) 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證明(請敘明服務期間內擔任之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
(6) 其他有益審查或可反映個人工作知能之相關資料。
2.收件方式:以電子郵件寄至szuyinglu@asia.edu.tw(主旨請註明『000應徵校內專案護理師』),若未收到確認回信請來電確認是否收到資料。附加檔案若超過8M,請分次寄送),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4-23323456分機3250,或email至szuyinglu@asia.edu.tw,呂小姐。
公職-公衛-108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11/5前報名 11/13筆試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 |
徵才公告標題: |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
張貼機關名稱: | 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
職等: | 師(三)級 |
職系: | 無 |
職稱: | 護理師 |
錄取人數: | 1人 |
應徵人數: | 1人 |
機關: | 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
應徵開始日期: | 2019/10/25 |
應徵結束日期: | 2019/11/5 |
徵才條件: | 一、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三、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精於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編輯(含公文簽辦)。 五、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二、請檢具:(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無則免附)。(9)相關證明文件。以上所附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 三、請於108年11月5日(星期二)前寄達本中心:『1116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四、本中心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甄試名單;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如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五、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 28813039轉7161李組長(或轉7132金護理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7124人事室林先生。 |
附件檔案: |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
備註事項: | 一、甄試方式:分筆試(60%)及面試(4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前10名方得參加面試。(得視筆試成績酌減參加第二階段人數)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8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7時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08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3時舉行,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或不足額錄取。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年7月26日北市衛政字第09938990500號函略以:「為確保本府用人唯才、適才適所等考評公正性,…,謝絕請託關說之要求,…。」辦理)。 五、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另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六、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七、若考試日期如遇天然災害臺北市發布停止辦公,則於停止辦公日後之二日內,考試日期另行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 |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 | 2019/10/25 下午 04:45:27 |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
公職-公衛-108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徵 護理師一名 11/7前報名 擇優面試
公布日期:2019-10-25公布單位:人事機構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徵才公告
一、職系:
二、職稱:護理師(預估缺)
三、職務列等:師(三)級
四、名額:1名
五、性別:不拘
六、工作地點:本中心護理科(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七、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1月7日止(郵戳為憑)
八、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事項。
(三)大學以上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具臨床護理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五)具備工作熱忱與使命感。
(六)具老人照顧相關經驗者佳。
(七)能配合機關推動護理業務,進行照護措施。
(八)需配合輪班。
九、工作項目:
(一)老人生活及臨床護理。
(二)護理紀錄、衛生教育、感染控制及負責品質監測小組業務。
(三)醫療器材、敷料之消毒、供應及保管。
(四)執行醫囑。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應徵方式:
(一)依序檢齊下列證件,自即日起至108年11月7日止(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5008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收,聯絡電話:04-7258131轉253謝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科護理師」,逾期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自傳請勿空白)
2.護理師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臨床護理2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以下非現職公務人員者免附)
6.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
7.最近3年(105-107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現職人員,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
(二)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並依序遞補護理師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08年11月出缺),屆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視為從缺,不予遴補。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
一、甄選人員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未錄取或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現職人員經錄用,由本中心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3個月內身體健康檢查檢告。並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
一、職系:
二、職稱:護理師(預估缺)
三、職務列等:師(三)級
四、名額:1名
五、性別:不拘
六、工作地點:本中心護理科(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七、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1月7日止(郵戳為憑)
八、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事項。
(三)大學以上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具臨床護理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五)具備工作熱忱與使命感。
(六)具老人照顧相關經驗者佳。
(七)能配合機關推動護理業務,進行照護措施。
(八)需配合輪班。
九、工作項目:
(一)老人生活及臨床護理。
(二)護理紀錄、衛生教育、感染控制及負責品質監測小組業務。
(三)醫療器材、敷料之消毒、供應及保管。
(四)執行醫囑。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應徵方式:
(一)依序檢齊下列證件,自即日起至108年11月7日止(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5008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收,聯絡電話:04-7258131轉253謝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科護理師」,逾期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自傳請勿空白)
2.護理師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臨床護理2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以下非現職公務人員者免附)
6.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
7.最近3年(105-107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現職人員,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
(二)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並依序遞補護理師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08年11月出缺),屆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視為從缺,不予遴補。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
一、甄選人員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未錄取或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現職人員經錄用,由本中心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3個月內身體健康檢查檢告。並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
最後異動時間:2019-10-25 下午 02:05:50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