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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校護-108年高雄29校校護聯招(分區報名) 2/27網路+現場報名 3/9筆試 3/12複試(電腦+實作+口試)









高雄市 108 年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等 29 校護理師及 3 校約聘營養師聯合甄選簡章
壹、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公務  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學校衛生法暨其施行細則、護理人員法暨其 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人員: 一、護理師
(一)級         別師()級
(二)甄選員額暨工作地點:


分區

序號

學      校
缺額數

參加複詴名額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學    校     所    在    地    址
(工作地點)及聯絡電話

各校
分區合








四維分區
1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1








21








84








21








42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 3 號
2269975#1161、1162
2
高雄市立三民高級家事商業
職業學校
1
高雄市左營區裕誠路 1102
5525887#131
3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
學校
1
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 1 號
5819155#230
4
高雄市立楠梓國民中學
1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 336 號
3517191#52
5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
1
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 850 號
3809591#510
6
高雄市立中山國民中學
1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 352 號
8034925
7
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
1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 582
5502001#510
8
高雄市前鎮區樂群國民小學
1
高雄市前鎮區育樂路 61 號
7225846#751
9
高雄市三民區莊敬國民小學
1
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 200
3813210#5051
10
高雄市左營區明德國民小學
1
高雄市左營區海富路 2 號
5811853#510
1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國民小學
1
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一路 103
3348199#51
12
高雄市前鎮區瑞祥國民小學
1
高雄市前鎮區班超路 20 號
7221212#751
13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國民小學
1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 262 號
3511140#1500
14
高雄市楠梓區右昌國民小學
1
高雄巿楠梓區加昌路 910 號
3612368#751



分區

序號

學      校
缺額數

參加複詴名額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學    校     所    在    地    址
(工作地點)及聯絡電話

各校
分區合



四維分區
15
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學
1




21




84




21




42
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 100
5565940#51
16
高雄市左營區文府國民小學
1
高雄市左營區文府路 399 號
3482070#151
17
高雄市左營區新光國民小學
1
高雄市左營區華夏路 800 號
3438577#500
18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
1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 500 號
8036569#751
19
高雄市左營區勝利國民小學
1
高雄市左營區南屏路 1 號
5522541#500
20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國民小學
1
高雄市三民區帄等路 197 號
3860526#851
21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國民小學
1
高雄市苓雅區輔仁路 100 號
7225936#951

鳳山分區
22
高雄市立福誠高級中學
1


4


16


4


8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三路 176
8224646#600
23
高雄市立青年國民中學
1
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二段 89
7190419#51
24
高雄市鳥松區鳥松國民小學
1
高雄市鳥松區文前路 32 號
7321780#12
25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國民小學
1
高雄市林園區忠孝西路 20
6412125#60
岡山分
26
高雄市彌陀區壽齡國民小學
1

2

8

2

4
高雄市彌陀區國校路 1 號
6196425#751
27
高雄市燕巢區燕巢國民小學
1
高雄市燕巢區中華路 177 號
6161495#121
旗山分
28
高雄市立六龜高級中學
1

2

8

2

4
高雄市六龜區光復路 212 號
6891023#600
29
高雄市甲仙區寶隆國民小學
1
高雄市甲仙區光華路 20 號
6752998



二、約聘營養師
(一)薪點:280 薪點,月支 34,916 元。


序號


缺額數
參加複詴
名額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及 聯


地人


址話
合計

 
(二)甄選員額暨工作地點:


1
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1


12


3


6
高雄市杉林區清水路中學巷 6 號6771108#51
2
高雄市立甲仙國民中學
1
高雄市甲仙區東安里文化南路 6 號
6751018#12
3
高雄市立燕巢國民中學
1
高 雄 市 燕 巢 區 中 興 路 267 號6161267#51


叁、簡章公告徵才期間:自 108 年 2 月 23 日起至 108 年 2 月 26 日止。

類 別
工    作    內    容





護理師
一、訂定規劃全校衛生保健工作計畫及辦法。
二、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相關事項(含學生應繳費用彙整)。 三、校園緊急傷病處理、登錄及通報,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
四、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五、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事宜。
六、衛生保健資料之整理與校園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七、協助學校推動各項衛教工作。
八、指導師生各項緊急救護技巧。
九、協助體適能資料建置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十、調查特殊疾病學生之資料並建檔。
十一、健康中心環境布置、清潔維護、機械保養及設備充實。十二、處理流行性疾病相關事項。
十三、協助學校體育或戶外活動之護理工作(含例假日
十四、其他交辦事項。



約聘營養師
一、設計均衡午餐食譜、訂定各項實務採購規格標準、申購食材、進行午餐成本管控並
辦理食材驗收、庫存及膳後廚餘管理等。

二、督導食物製備、膳後清洗等廚房內外衛生安全管理。

三、廚工工作指派、勤惰管理及衛生安全作業訓練。

四、學校午餐作業危機處理及午餐營養教育推廣。

五、審查支援區學校營養午餐菜單。

六、輔導協助無營養師學校午餐供應及營養教育事宜。
七、配合支援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推展相關午餐及營養教育等行政業務。
八、其他交辦事項。

 
肆、工作內容



類別
各別條件
共同條件





護理師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詴或相當高考之特種考詴、專技人員高考或檢覈考詴護理師類科考詴及格,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二、應具備下列護理工作累積年資 3 年
(含以上者(採計至報名前一日) , 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書者(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

(一)曾擔任公私立醫院(不含診所)之護理師或護士。

(二)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及其所屬單位之護理師或護士。

(三)公私立學校之護理師或護士。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符合「醫事人員任用條例」及「醫事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之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之情事並符合「臺灣
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之規定。
四、無「護理人員法」第 6 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五、無「營養師法」第 6 條規定「不得充任營養師」之情事者。

六、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約聘營養師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詴或相當高考之特種考詴、專技人員高考或檢覈考詴營養師類科考詴及格,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養師證書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食品營養相關學系
(所)畢業者。



 
伍、資格條件以下各別條件皆需符合,採計至報名前一日














陸、報名事項:
一、報名方式(採二階段完成):
(一)網路報名登錄:報名者頇事先上報名網站「高雄市108年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  職業學校等29校護理師及3校約聘營養師聯合甄選專區」報名網址
http://163.32.95.98/完成報名資料填寫,並列印「高雄市108年高雄市立高  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等29校護理師及3校約聘營養師聯合甄選報名表」及下載相  關報名表件填寫後,檢具相關資料於指定時間進行相關資格審查,始完成初詴報名手續。
(二)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
1、時間:108227(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30 分至 3 時,
 補件時間至當天下午 5 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2、地點: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百齡大樓 8 樓第一研討室(高雄市新興
區五福 23 號)、報名當日專線聯絡電話:07-2268726。其餘時間聯絡電話:07-226997511611162。
3、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受理,請就各分區擇一報名,如報名二


分區,則各別收取報名費、各別填寫報名表件,但只能選擇一分區應 考,其報名費不予退還,並就該分區計算成績。
4、應繳資料各項表件請自行至各缺額學校網站下載)請檢具以下全部證件之正  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影本抽存請均以 A4 紙張影印,並依下列順序裝訂成冊,如逾時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1)報名表表件一
(2)甄選證表件二
(3)身分證影本(表件三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考詴及格證書。
(6)護理師、營養師證書。
(7)護理師頇曾擔任公私立醫院(不含診所)、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及其所屬單位或學校護理工作累積年資 3(含以上者,附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或相關服務證明書,約聘營養師免附。
(8)個人簡歷表(表件四
(9)切結書 1(表件五
(10委託書 1表件六委託他人報名者,需填具委託書,親自報名者免附
(11)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12原住民身分證明戶口名簿或報名日前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無則免附。
(13)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至 108 年 9 月 30 日頇仍屬有效),無則免附。
(14)報名費新台幣 1,300 元整。
(15)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照片二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甄選證。   (三)注意事項:
1、現職公職護士報考護理師者,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6 款,為陞任程序,應於報名時現職服務滿一年以上(可併他機關學校公職護士或公職護  理師年資)。
2 、 考 詴 及 格 證 書 、 護 理 師 證書 、 營 養 師 證 書 遺 失 需 補 發 資 訊 : 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3098&ctNode=541&mp=2
3、本次甄選出缺各校網址:請就各分區擇一報名,如報名二區以上,僅得選擇  一區應考,並就該區計算成績。


分區
校                                                名
網                                                                          址


四維分區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高雄市立三民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高雄市立楠梓國民中學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

 
(1)護理師:


分區
校                                                名
網                                                                          址







四維分區
高雄市立中山國民中學
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
高雄市前鎮區樂群國民小學
高雄市三民區莊敬國民小學
高雄市左營區明德國民小學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國民小學
高雄市前鎮區瑞祥國民小學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國民小學
高雄市楠梓區右昌國民小學
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學
高雄市左營區文府國民小學
高雄市左營區新光國民小學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
高雄市左營區勝利國民小學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國民小學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國民小學

鳳山分區
高雄市立福誠高級中學
高雄市立青年國民中學
高雄市鳥松區鳥松國民小學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國民小學
岡山分區
高雄市彌陀區壽齡國民小學
高雄市燕巢區燕巢國民小學
旗山分區
高雄市立六龜高級中學
高雄市甲仙區寶隆國民小學


校                                                                名
網                                                                          址
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高雄市立甲仙國民中學
高雄市立燕巢國民中學

 
(2)約聘營養師:


4、留職停薪之現職人員注意事項
(1)現職為公職護理師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報考,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  作業前,提出回職復薪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  員依序遞補,報考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2)現職為公職護士如符合報名資格條件,頇於報名作業前提出回職復薪證明文  件,方可參加護理師聯合甄選報名。(按: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第 1
8 款之規定,經各機關核准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者,不得辦理陞任。)
柒、甄選方式:初詴及複詴二項一、護理師:
(一)初詴:
1各分區採筆(測驗 、申論題50),容以護理專業知能臨床與學校護理實務及急救應變為範圍。
(1)四維分區:筆詴成績前84名者,得參加複詴;第84名如有分數相同,致錄  取人數逾84名,皆取得複詴資格。
(2)鳳山分區:筆詴成績前16名者,得參加複詴;第16名如有分數相同,致錄  取人數逾16名,皆取得複詴資格。
(3)旗山分區:筆詴成績前8名者,得參加複詴;第8名如有分數相同,致錄取  人數逾8名,皆取得複詴資格。
(4)岡山分區:筆詴成績前8名者,得參加複詴;第8名如有分數相同,致錄取  人數逾8名,皆取得複詴資格。
2、上開各分區參加初詴人員未達應錄取複詴人數時,得由聯合甄選委員會視  應考人初詴成績高低,決定參加複詴人數。
(二)複詴:
1、資訊能力實作(Excel、Word 等,作業系統:Windows 7,環境設定:
Office2010,輸入以微軟新倉頡、微軟新注音為主:可自備合法授權之輸入法軟體(請於複詴報到時提供證明,以供查驗),除輸入法外禁止安裝 其他軟體,一經發現取消應詴資格。
2、口詴:含工作理念、專業知能及服務態度,時間以 6 分鐘為原則。
3、術科:CPR 及情境判斷操作,時間以 8 分鐘為原則。二、約聘營養師
(一)初詴
1、採筆詴(測驗題佔 50、申論題佔 50,內容以營養師專業知能、食品養、食品衛生管理、午餐業務及教育等相關範圍。
2、筆詴成績前12名者,得參加複詴;第12名如有分數相同,致錄取人數逾12  名,皆取得複詴資格。
3、上開參加初詴人員未達應錄取複詴人數時,得由聯合甄選委員會視應考人  初詴成績高低,決定參加複詴人數。


(二)複詴
1、資訊能力實作(Excel、Word 等,作業系統:Windows 7,環境設定:
Office2010,輸入以微軟新倉頡、微軟新注音為主:可自備輸入法軟體,  除輸入法外禁止安裝其他軟體,一經發現取消應詴資格。
2、口詴:含工作理念、專業知能、服務態度及營養教育宣導演示等項,時間  6 分鐘為原則。
3、術科(詴教):營養教育課程詴教,課程主題自選,時間以 8 分鐘為原則,
報到時繳交一式 5 份教案,現場不提供任何設備。
捌、甄詴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初詴(筆詴):
(一)時間:10839(星期六上午 1030 分至 12上午 1020 分預備鈴
(二)地點: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 582
(三)測驗題之標準答案將於考後隨即於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川堂、各校及高雄  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布;倘有異議者,請填寫表件九,並於當日下午 2前至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人事室提出異議申請。
(四)初詴成績及參加複詴人員名單於 108311星期一下午 2 時前於各校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布,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五)上開各分區參加初詴人員未達應錄取複詴人數時,得由聯合甄選委員會視  應考人初詴成績高低,決定參加複詴人數。
(六)應考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相片之駕照、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及  甄選證入場,以備查驗。
二、複詴(資訊能力實作、術科(詴教、口詴):
(一)時間:108312(星期二上午 730請於當日上午 730
分至 740 分至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報到,逾時者,以棄權論
(二)地點: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 1。(三)應考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相片之駕照、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及
甄選證入場,以備查驗。
(四)複詴詴場當日公布於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川堂,口詴及術科
(詴教)順序,依甄選證編號編排順序。參加複詴人員得檢附相關專業證 照,供口詴委員參考。
(五)複詴成績於 108313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於各校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布,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玖、成績計算:
一、參複詴成績算方詴(筆詴)佔成績   複詴資訊 能力實)佔成績 複詴二詴)佔成績 20複詴(術科) 佔總成績   (成細項算標數點第位,捨五入)
二、護理師複詴三術科採分組進行,成績採計 tt=80+(8/3)z 】分數成績計算。


三、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其中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至 108 年
930 日頇仍屬有效,得擇一身分按前項初詴及複詴成績各加 5;惟報名時應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不予採計。
拾、錄取方式、公告及選填服務學校:
一、依各分區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總成績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四捨五入)。  如總成績相同時,其錄取比序依術科(詴教)、筆詴、口詴、資訊能力實作之  順序,成績高者為優先,以上四項均同分時,以公開抽籤決定。
二、各分區總成績順序於 108313星期三下午 18 時前,於各校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布,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三、選填服務學校
(一)報到時間、地點:108314星期四上午 930 分前、高雄市
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百齡大樓 8 樓第 1 研討室高雄市新興區五福 2
3
(二)公開選填服務學校時間 108314星期四上午 930 分前(正取人員報到逾時視同放棄正取錄取資格;備取人員報到逾時視同放棄選填  志願資格),各分區正、備取人員親自或委託(填列表件八委託書 2,受託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查驗)依各分區成績高低依序填選服務學校,選定後  不得反悔;各分區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放棄後,依各分區備取成績順序先  後遞補職缺,不得要求調整、保留或延後,否則以棄權論。經確認錄取人 員,請依規定另行繳交任用相關證明文件。
四、凡甄選總成績未達 70 分者,均不予錄取。
拾壹、錄取人員名單,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權責機關核准後,始行生效。備取人  員候補期限自錄取人員分發之日起 3 個月內有效。
拾貳、其他
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所繳證件如有不實或自始未具資格者,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  詴者自行負責。
三、報名當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報  名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各校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  行上網查閱。
四、考詴當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考  詴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各校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  行上網查閱。
五、成績複查時間及方式:
(一)初詴成績複查:108311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至 5 時前,請攜帶國民身分證、甄選證親自至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人事室申請,並繳交複查費 100 元。聯合甄選委員會於接獲申請後隨即查核,並告知複查結果,若複查結果符合複詴資格,以增額錄取方式進入複詴。
(二)複詴成績複查:108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三)中午 12 點後至下午 3 時前,請


攜帶國民身分證、甄選證親自至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申 請,並繳交複查費用 100 元。聯合甄選委員會於接獲申請後隨即查核,並告知複查結果。
(三)申請複查考詴成績,不得委託他人、郵寄或電話申請皆不受理,亦不得要  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或複印詴卷,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 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逾期(時申請不予受理。
六、甄選人員如係現職公職護理人員,經商調程序未獲現職服務機關同意商調,  或商調函送達服務機關之次日起逾 30 日,仍未接獲函復同意者,得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府內機關學校以電子公文交換日期為準,府外機關學校  以紙本公文送達郵戳日期或電子公文交換日期為準。
七、所繳證件及所載資料事後經查明有偽造或不實、不符資格條件者、或經錄取  報到依法查閱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均予註  銷錄取資格。

八、政風專線:07)7406616,或高雄郵政第 1890 號信箱。

公職-校護-108 新北市林口高中徵護理師一名 3/6報名 3/13筆試 3/20 實作+口試

新北市立林口高級中學




(一) 總統府 95 年 5 月 17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69721 號令修正之「醫事人員人事
條例」。
(二) 總統府 104617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70711 號令修正之「公務人員任用法」。
(三) 總統府104年12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1521號令修正之「學校衛生法」。
二、 目的:為秉持專業掄才,以維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學校護理人員甄選作業。三、 甄選名額:護理師(師(三)級)正取1名本職缺為現缺,備取人員至多2名,備取期
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6個月內有效。
四、 報名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 具醫院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衛生所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3年以上
(須檢附服務證明
(四)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第21條第1項各項情事之一者。
五、 工作內容:承辦本校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六、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時間:108年3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不受理報名
(二) 報名費:初試報名時繳交新臺幣1000元整,進入複試報到時繳交新臺幣600元整, 請於現場報名繳費。
(三) 初試報名:須於報名當日完成初試報名手續,逾時不予受理。初試應考人本人或得委託他人(受委託者應年滿20歲以上且具行為能力),報名當日持委託書(如附件8)暨本人及受委託人雙方有效期限內之國民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正本至報名現場配合審查人員完成書面資料審查,且於現場繳費後,始得參加應(初)試(未完成報名者視同放棄);完成報名審查及當場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四) 報名地址: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二段73號(林口高中2樓會議室)。
(五) 如有任何報名問題,請洽本校呂主任,電話:02-26009482分機500,或至本校網站
七、 報名繳交表件: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本校—請以 A4 格式影印依序排列裝訂,表件不齊恕不受理報名。
(一) 報名表(如附件1,請自行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
(二) 證件影本各1份請依序裝訂成冊(於空白處書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大學(含)以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證書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護理師檢覈及格證書。
5.    護理人員服務年資證明書,參考格式如附件2,實務工作經驗3年以上,年資計算至本次甄選初試報名前1日 (108年3月5日) 止。
6.    相關服務經歷證明如為公立醫院、學校、衛生所現職公務人員,請另檢附最近現職派令、最近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在職證明及其他服務優良之相關證明等)。
7.    簡歷自傳(參考格式如附件3,內容含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簡介、個人理念、轉任報考原因及自我工作期許等
(三) 切結書(如附件4)。
(四) 准考證(書妥姓名、請自行黏貼與報名表同款式照片)。

試別及甄選項目
甄試內容
甄試時間
備註

第     一     階         段初試:
筆試100%
ㄧ、試題類型: 選擇題
簡答題
二、不併入第二階段複試成績

筆  試  : 學校衛生與綜合護理學

( 包含內、外科、兒科、婦產科、精神科護理)



108年3月13日
(星期三)
一、考試地點及試場分配表,於108年3月
12日上午11點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應考人請自行上網查詢。
二、 參加初試人員於當日上午08:40
~09:00進考場預備。
三、 筆試時間上午9:0010:30,考試開始後逾15分鐘者,不得入場(請自備2B 鉛筆及藍、黑色原子筆及相關應考文具
四、 初試成績擇優錄取前8名(錄取最低
分數同分時則增額錄取)參加複試。


第二階段複試:
ㄧ、實務操作
(50%) 二、口試
(50%)

實務操作: 現場急救實務演練



108年3月20日
(星期三)
一、報名及繳費:參加複試人員請於當日上午8:00至8:30至本校人事室繳費及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程序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二、上午8:30至8:50試務說明,請報名完後於休息室等待,由工作人員帶至預備室。
三、實務操作及口試:上午8:50起依准考證號碼順序進行複試叫號3次未到者或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口試:
學校衛生護理實務、護理指導教育理念、服務熱忱、溝通表達能力…

 
八、 甄選日期、地點及方式:分初、複試兩階段甄選,詳細流程如下:


考試當日請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正本以便查驗。九、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
(一) 初試成績僅做為進入複試之依據,凡進入複試者,初試成績不再採計,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二) 複試總成績=「護理專業實務技術操作」+「口試」50
(三) 若複試總成績相同者,以「護理專業實務技術操作」成績高者為優先錄取;若「護理專業實務技術操作」成績仍相同者,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十、初試試題疑義處理及成績公告:
(一)初試試題疑義處理:
1、初試試題及答案於108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時40分時前公告於本校行政大樓1樓川堂。
2、對初試公告之答案有疑義之考生,請於108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時至11時
30分(其餘時間概不受理),填具試題疑義申請表(如附件5,其他格式不受理), 表中應敘明有疑義之科目及題次且親自簽名,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以傳真向本 校學務處提出疑義(傳真電話:02-2600-0916),如逾受理期限或未敘明理由及 檢附佐證資料或使用其他格式者,皆概不受理,傳真後請於以電話02-2600-9482 轉分機301確認,未確認者若資料遺失,概不負責。
3、試題疑義回覆時間及方式:108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2時前公告於本校行政大樓1樓川堂。
4、應考人提出疑義,不得要求本校告知命題委員、試題審查委員或閱卷委員之姓名或有關資料,亦不得對未公布答案之試題要求提供參考答案。
(二)成績公告:                                                              1、初試:108年313日(星期三)下午3:00~4:00製發成績通知書,請初試應考
人本人或得委託他人(受委託者應年滿20歲以上且具行為能力,持委託書(如附件8、准考證及本人暨受委託人雙方身分證正本至本校人事室領取。
2、複試:108年320日(星期三)下午2:00~2:30製發成績通知書,請複試應考人本人或得委託他人(受委託者應年滿20歲以上且具行為能力,持委託書(如 附件8、准考證及本人暨受委託人雙方身分證正本至本校人事室領取。
十一、成績複查:
(一)初試成績複查:請於108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4:00~4:30,持成績複查申請書、准考證及身分證正本,親自至本校學務處提出申請。逾時或程序不合者,恕不受理(成績複查僅辦理核算分數是否計算錯誤,不得要求重新評閱
(二)複試成績複查:請於108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3:00,持成績複查申請書、准考證及身分證正本,親自至本校學務處提出申請。逾時或程序不合者,恕不受理(成績複查僅辦理核算分數是否計算錯誤,不得要求重新評閱
十二、錄取公告:
(一)初試錄取名單公告:108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二)複試錄取名單公告:108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寄發書面通知。另行電話通知錄取人員報到日期。
十三、報到審查:


(一)本案錄取人員應於本校通知報到時間,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及公立醫療 院所健康體格檢查表(檢查日期須於報到日前半年內,檢查項目需包含胸部 X 光檢,親自到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審查,逾期未報到者,視同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二)備取者經通知錄取後,應於通知後1個星期內完成審查,被通知錄取人員如棄權或未依限完成審查者,即喪失備取遞補資格,該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三)本案錄取人員完成報到手續後,須俟本校完成報派程序始得正式到職任用並支薪。
(四)經本次甄選之錄取人員,倘因學校班級數減少或其他原因而產生超額時,統一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依法辦理移撥,該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十四、申請考場相關服務
(一)本規定之服務對象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持有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開具日期在報名日期前1年內)或持有孕婦健康手冊(在預產期內)之考生。
(二)符合前項規定之考生,應於初試報名時於現場繳交以下文件:
1.    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如附件6)。
2.    相關證明文件(應具備下列任一證明文件)
(1)     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正反面影本(請以白色 A4大小紙張影印1份
(2)     身心障礙應考人申請權益維護措施之醫院診斷證明書開具日期在報名日期前1 年內,經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相關醫療科別核發之診斷證明書正本,參考格式如附件7,僅受理正本
(3)     孕婦健康手冊(在預產期內)正面及最近一次產檢資料之影本請以白色 A4大小紙張影印1份
(三)考生得視其需要,於初試時申請應考服務方式,但實際服務方式須視個別情形審核通過後提供。
(四)初試報名後,臨時因故需申請應考服務者,應於108年3月8日(星期五)上午9 時至中午12時將以下資料傳真、親自或委託送達(不受理郵寄)至林口高中學務處,傳真電話:02-2600-0916,如以傳真者,請再以電話確認,聯絡電話為
02-2600-9482轉分機301,受理結果另行電話通知。
1.  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如附件6) 。
2.  身心障礙應考人申請權益維護措施之醫院診斷證明書(開具日期在報名日期前1年內,參考格式如附件7,申請人經通知受理後,最遲應於初試應考時間結束前補繳交正本
十五、附則
(一)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本校網站(http://www.lksh.ntpc.edu.tw/,考生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 因應各項防疫措施,依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可視實際須要公告於網站。
(三) 本次甄選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四) 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經查證屬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及喪失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責。
(五)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更正事項隨時公告於本校網頁,不另行通知。
(六) 年資計算方式:
1.所提出之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者,始可採計;所有採計年資合計後,不足1個月部分,不予採計;所附證明文件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均不予採計。
2.擔任護理教學,非實際臨床工作者,其任職年資不予採計。
3.服務證明,應註明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未註明者不予採計。
4.如任職為委外單位或實習之服務年資,均不予採計。
5.約聘、約僱人員或代理人員之年資得採計,惟請於服務證明文件註明「該員之薪資係採月薪制─按月支薪」始可採計年資,如未註明或無法確認者不予採計。
6.上述資績所附服務證明文件應加蓋「機關(機構)關防」,如未加蓋機關關防不予採計,惟機關(機構)證明格式以電子簽章列印表示者,應加蓋經手人職名章以示正本,且該文件不得有任何塗改,始得採計。
7.年資認定以現場審查核定之,應考人應備齊各項證明文件。如需補件,亦應於初試報名期限內或補件期限內送達,審查(含補件)時間結束後,不再接受複查。

8.以上各項年資,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本次甄選初試報名之前1日止。



公職-公衛-108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培德監獄)徵護理師一名 2/27前報名 3/7後通知筆試+口試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108年護理師公開甄選徵才公告

甄選公告(PDF檔)

護理師
>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
>
一般人員
>
師三級
>
>
1
>
不拘
>
42-臺中市
>
108/02/21~108/02/27
>

(一) 教育部承認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護理
科系畢業。 
(二) 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相關類科
考試(或檢覈)及格之人員,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
證書者。 
(三) 實際從事護理師專業工作3年以上
(採計至報名期限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書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一) 護理相關臨床工作。 
(二) 疾病管理及醫療文書相關作業。 
(三) 保外受刑人察看及相關作業。 
(四) 參與輪流值班。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號)
電子地圖
>

>

(一) 受理期限及方式:108/2/21起至108/2/27止,採通訊報名,
請以限時掛號【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缺」】
逕寄本監人事室(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9號,法務部矯正署
臺中監獄人事室收,職絡電話04-23891296),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 報名應繳之表件:請自行於本監網站
(網址:http://www.tcp.moj.gov.tw/mp048.html)
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1. 報名表1份,請貼妥最近1年內2吋正面
半身脫帽照片1張及身份證正、反正影本。 
2. 簡要自傳1份(請親筆填寫)。 
3. 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現職人員可請機關人事單位協助以人力資源
管理資訊系統WeBHR列印產製)。 
4. 應徵職務所規定之最高學歷畢
業證明影本1份。 
5. 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核發之護理師證明、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各1份。
 6. 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證明(需含執業執照換照期間起訖)
1份。
 7. 醫事人員切結書1份。
 8. 護理師工作相關經歷文件影本各1份。
 9. 現職公務人員請另附下列證件影本: 
(1) 現職派令。 
(2) 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3)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4) 最近五年獎懲令。 以上請以A4規格紙張按編號次序裝訂
(相關表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
於上班時間洽詢本監人事室謝主任、徐科員,
職絡電話04-23891296#140、142。


(三)甄選方式: 1. 筆試:監獄衛生法令及護理學相關科目,占總成績 60%,成績為 0 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以 0 分計算。 2. 面試:以個別口試方式辦理,占總成績 40%。 依總成績擇優錄取,總成績平均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 同時,按筆試成績排名;筆試成績相同時,按口試成績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