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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東縣立池上國民中學約僱人員(護士)1名(僱用期間為107年2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 日期:107-01-15 資料來源:考試任免科
工作地點: | 臺東縣立池上國民中學(臺東縣池上鄉新興村88號) |
需求名額: | 1名(僱用期間為107年2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
資格條件: | 1、工作內容及期間: (1)辦理學校護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及法定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簡表【直式橫書格式、填表人請核章(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 (3)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 (5)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反面) (6)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7)切結書(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https://goo.gl/Ua0EZV 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2、聯絡資訊: (1)聯絡電話:089-326141轉527 (2)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宋慧珊 小姐 (3)地址:臺東縣台東市中山路276號 |
備註: | 1.信封請註明「應徵池上國中護士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台東縣政府人事處承辦人。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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