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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校護-107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徵 進修部護理師一名 2/7前報名 擇優面試

臺北科技大學logo

    工作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學生事務處職稱:護理師
    需求名額:1名
    公告期間:107年1月29日至107年2月7日
    工作內容:
    一、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13:30~21:30。
    二、進修部學生健康檢查業務規畫管理及夜間傷病服務。
    三、辦理校園健康促進計畫活動。
    四、衛保志工小組培訓。

    資格條件:
    一、可配合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13:30~21:30)者。
    二、具撰寫及推動校園健康促進計畫經驗或能力。
    三、熟悉電腦EXCEL及文書處理,抗壓性高具獨立作業能力。
    四、具備全民英檢(GEPT)初級檢定或相當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者尤佳。
    五、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六、國內大學護理相關科系畢業,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及具有護理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出缺時間為本(107)年3月5日。
    二、意者請檢具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
    2、公務人員履歷表(含200字以內自傳)。
    3、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 影本。
    5、護理師執業執照影本。
    6、英語檢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證明文件影本。
    7、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8、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9、辦理相關健康促進計畫之活動成果文件資料或撰寫一份健康促進計畫(題目自訂) 。
    上述資料請於107年2月7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或證件不齊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護理師」缺)。
    三、初審甄試分二階段辦理:書面審查合格者,視健康促進計畫成果或撰寫計畫能力,擇優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甄審,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電話:人事室張小姐(02-2771-2171#1608)。
    2. 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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