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 |
徵才公告標題: |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
張貼機關名稱: | 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
職等: | 師(三)級 |
職系: | 無 |
職稱: | 護理師 |
錄取人數: | 1(正取1名,擇優備取1至2名)人 |
應徵人數: | 13人 |
機關: | 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
應徵開始日期: | 2018/1/12 |
應徵結束日期: | 2018/1/26 |
徵才條件: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醫事相關系所畢業且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及訪視。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號〉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新版徵才系統網路下載、登錄報名表,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 二、參加甄試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證件: (一)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學位、畢業證書。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執業登錄年資證明)影本。 (五)工作資歷服務證明或在、離職證明(需能證明符合資格條件第一項之服務年資證明或離職證明等,目前在職者需檢附現職在職證明)。 (六)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七)相關證明文件。 【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為我國文字並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否則視為資格不符合。】 三、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排序,並填寫「與正本相符」及簽名,收件至107年01月26日(星期五)止(非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10075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號3樓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師」及聯絡電話。逾期、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訊恕不退還(如需退還,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聯絡電話:2321-5158轉6545柯護理長或6524楊小姐。 四、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與甄試方式,於107年01月31日(星期三)下午9時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www.zzhc.gov.taipei與衛生局網站www.health.gov.tw,恕不另行通知。 |
附件檔案: |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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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事項: | 一、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二、本次甄選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甄試分二階段辦理: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第一階段筆試,視筆試成績,擇優至多錄取前10名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四、預定甄試地點及時間:(屆時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一)甄試地點:本中心4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號4樓〉 (二)甄試時間:(屆時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第1階段筆試:預計於107年02月05日(星期一) 上午9時30分。 第2階段面試:預計於107年02月08日(星期四) 下午3時。 (參加第2階段甄試人員名單,預計於107年02月中旬公告)。 五、錄取名單:預計於預計於107年02月中旬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 六、若考試日期如遇天然災害臺北市發布停止辦公,則於停止辦公日後之二日內,考試日期另行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 七、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八、為維持考試公平公正,請勿關心請託,違者不予考慮。 |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 | 2018/1/11 上午 11: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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