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觀音幼兒園 106學年度定期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
貳、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條之情形。
二、 報名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護理相關科系)。
(二)具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参、公告日期:自 107年 01月 05日起至 107年 01月 14日止,於以下網站公告甄選訊息
(請自行下載表格,一律使用 A4紙張: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
二、桃園市教育徵才網站 (http://job.tyc.edu.tw/main.php?m=m )
三、桃園市立觀音幼兒園資訊網
(http://preschool.tyc.edu.tw/guanyin/index.php)
肆、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107年 01月 15日(星期一)上午 8時至下午 16時止。
二、 報名地點:本園一樓辦公室(觀音區樹林里 9鄰民生路 68號)。
三、 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 報名表件:簡章、報名表、簡歷表、自傳、切結書、委託書(貼妥最近六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五、 甄選名額:定期契約進用護理人員正取 1名,備取 2名。
陸、報名程序:
一、依報名表件順序繳交報名表、簡歷表、簡要自傳、切結書(限用本園格式,作為口
試評分參考)。
二、委託報名者繳交委託書。
三、報名應繳驗之相關證明文件(備正本),影本證明文件請以正本相符蓋私章。
(一)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
(二)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三)畢業證書。
(四)切結書。
以上證明文件依序夾訂成冊(證件影本一律使用 A4紙張),正本當場驗還,留影
本一份備查,並由收件人員簽收。
柒、甄選日期:107年 01月 16日(星期二)當日 09時起(應試前半小時至指定地點報到)
未報到者,取消應考資格。
捌、甄選地點:桃園市立觀音幼兒園 2樓教保研究室(觀音區樹林里 9鄰民生路 68號)。
1
甄選方式:口試 (100%),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依報名順序,依序入場參加口試,由
委員提問,自進入試場即開始計時;口試唱名三次未到場,視同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拾、錄取公告日期:
107年 01月 16日(星期二)16時前榜示桃園市教育徵才網站及觀音幼兒園資訊網。
拾壹、成績複查:申請複查口試、(僅查閱成績計算有無錯誤),請於107年01月18日(星
期四)8時~12時持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向本園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
為限。
拾貳、錄取人員應於 107年 01月 18日(星期四)16時前完成報到,一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
格檢查表(含最近 3個月內胸部 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患有傳染病途徑會因工
作擴散而造成危險性或未繳交體檢表者,取消錄取資格。
拾參、錄取人員上班期程: (定期契約時間自 107年 02月 21日起至 107年 07月 31止;
薪資支給依本市 106 年 12 月 8日公布之「護理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具護士證
書者月薪 3萬 1,060元、具護理師證書者月薪 3萬 5,180元。
拾肆、本次備取人員資格有效期間至 107年 04月 30日止。
拾伍、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悉公告於桃園市教育
徵才網站。
拾陸、本簡章經陳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拾柒、查詢暨申訴電話:03-4833170轉 226。
查詢網址:桃園市教育徵才網站(http://job.tyc.edu.tw)。
拾捌、附則:
一、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證明文件等,如於分發後發現偽造不實,均需無
條件自到職日起註銷其資格及職務。
二、合格護理人員經甄選錄取分發後,若有涉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
規定之情事者,則撤銷任用資格,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三、本進用案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園勞動契約辦理。
四、甄選日期如遇天然災害停班停課將延後辦理。
桃園市立南崁幼兒園 106 學年度定期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
貳、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 條之情形。 二、 報名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護理相關科系)。
(二)具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参、簡章公告日期及地點:107年01月02日起至107年01月17日止。 於以下網站公告甄選訊息(請自行下載表格,一律使用 A4 紙張:
一、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肆、報名日期及方式:
【本職缺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次招考】
一、
報名日期:
■第一次招考報名:107 年 01 月
02 日起至 107 年 01 月 08 日止,09:00-16:00
■第二次招考報名:107 年 01 月
11 日起至 107 年 01 月 17 日止,09:00-16:00
二、 報名地點:南崁幼兒園(蘆竹區南崁路 348 巷 18 號)。
三、 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 報名表件:簡章、報名表、簡歷表、自傳、切結書、委託書(貼妥最近六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伍、甄選名額:定期契約進用護理人員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陸、報名程序:
一、依報名表件順序繳交報名表、簡歷表、簡要自傳、切結書(限用本園格式,作為口 試評分參考)。
二、委託報名者繳交委託書。
三、報名應繳驗之相關證明文件(備正本),影本證明文件請以正本相符蓋私章。
(一)國民身分證(居留證)。
(二)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三)畢業證書。
(四)切結書。
以上證明文件依序夾訂成冊(證件影本一律使用 A4 紙張),正本當場驗還,留影
本一份備查,並由收件人員簽收。
柒、甄選日期:
■第一次甄選:107 年 01 月
10 日(星期三)當日 13 時起
■第二次甄選:107 年 01 月
18 日(星期四)當日 13 時起
應試前半小時至指定地點報到,未報到者,取消應考資格。
捌、甄選地點:桃園市立南崁幼兒園(蘆竹區南崁路 348 巷 18 號)。
玖、甄選方式及注意事項:
甄選方式:口試 ,攜帶身分證(居留證)依報名順序,依序入場參加口試,
由委員提問,自進入試場即開始計時;口試唱名三次未到場,視同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拾、錄取公告日期:
■第一次錄取公告:107 年 01 月
10 日(星期三)當日 16 時榜示桃園市教育徵才網站
■第二次錄取公告:107 年 01 月
18 日(星期四)當日 16 時榜示桃園市教育徵才網站
拾壹、報到日期:
■第一次招考報到:107 年 01 月 12 日(星期四)當日 16時前
■第二次招考報到:107 年 01 月
19 日(星期五)當日 16時前
一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 3 個月內胸部 X 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
患有傳染病途徑會因工作擴散而造成危險性或未繳交體檢表者,取消錄取資格。
拾貳、錄取人員上班期程:
定期契約時間自 107年 01 月
25 日起至 107 年
06 月 29 止;聘任者若為 107 年 01
月 25 日後報到,聘期則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
(薪資支給依本市106年12月8日公布之『護理人員薪資支給準表』,具護士證書者 月薪3萬1,060元、具護理師證書者月薪3萬5,180元)。
拾參、成績複查:
■第一次招考成績複查:107 年 01 月 12 日(星期四)8~15時前
■第一次招考成績複查:107 年 01 月 19 日(星期五)8~15時前 申請複查口試、(僅查閱成績計算有無錯誤),請持國民身分證(居留證)向本園
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拾肆、本次備取人員資格有效期間至 107 年
3 月 31 日止。 拾伍、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悉公告於桃園市教育
徵才網站。 拾陸、本簡章經
陳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
施,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拾柒、查詢暨申訴電話:03-
3520353 或
03-3239856。
查詢網址:桃園市教育徵才網
(http://job.tyc.edu.tw)。 拾
捌、附則:
一、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考資
格、證明文件等,如於分發後發
現偽造不實,均 需無條件自到職
日起註銷其資格及職務。
二、合格護理人員經甄選錄取分
發後,若有涉及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第27條第1項 各款規定之情事
者,則撤銷任用資格,錄取人員
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三、本進用案如有未盡事宜,悉依
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園勞動契約辦
理。
四、報名或甄選當日如遇天然
災害,考試是否進行,以桃園市政
府宣佈是否上班為
準據,本園亦會於上班後將另
行辦理日期公告於學校網站,
應試者不得提出任
何異議。
五、經錄取者聘期依本簡章第五點
聘任,正取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
期間如有工作 不力、行為不檢或其
他不適任情事者,本園得不予正式
錄用,由備取人員依序 遞補。
六、其他未盡事宜,得補充修正
之,並公布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
事徵聘/桃園市 教育徵才網站。
七、對以上甄選資料如有疑義,請聯絡本市立南崁幼兒園楊晏瑩小姐、
TEL:03-3520353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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