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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校護-111 花蓮縣 吉安鄉 稻香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 9/27前報名 限非花蓮政府現職護理師 報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
二、職  稱:護士(或護理師)
三、職  系:空白
四、職務列等:士(生)級或師(三)級
五、名  額:1名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 973花蓮縣吉安鄉稻香路99號)
七、資格條件: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非本府及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詳見第十二點)公務人員。
八、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具公務人員身分者,以線上應徵,未具公務人員身分者,採書面應徵,說明如下: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自傳)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證件
4.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5. 現職派令 (現職人員需檢附)
6.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現職人員需檢附)
7.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現職人員需檢附)
8. 切結書(如附件或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List/52e33e0ae97f4e22b4ff93b84626e156
(二)書面應徵: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護士(或護理師)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上列資料影本各1份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黃先生(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聯絡電話:03-8221794)。
(三)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四)請應徵人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組織任免科/任免」下載「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並將填妥之word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投件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ca5477@hl.gov.tw;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受理。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27日止。
十、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十二、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6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視為同一機關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之機關學校(即本府及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請勿遞件。(註: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如下: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水產培育所、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花蓮縣秀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新城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壽豐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鳳林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光復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豐濱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瑞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萬榮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卓溪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玉里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富里鄉戶政事務所、壽豐國中、平和國中、富源國中、豐濱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富里國中、富北國中、東里國中、秀林國中、萬榮國中、明禮國小、明義國小、中正國小、明廉國小、明恥國小、忠孝國小、北濱國小、中華國小、信義國小、復興國小、鑄強國小、國福國小、中原國小、吉安國小、南華國小、宜昌國小、太昌國小、化仁國小、稻香國小、北昌國小、光華國小、新城國小、康樂國小、北埔國小、嘉里國小、壽豐國小、豐裡國小、豐山國小、志學國小、溪口國小、月眉國小、水璉國小、平和國小、鳳林國小、大榮國小、林榮國小、長橋國小、北林國小、鳳仁國小、光復國小、太巴塱國小、大興國小、大進國小、西富國小、瑞穗國小、瑞美國小、鶴岡國小、舞鶴國小、富源國小、瑞北國小、奇美國小、豐濱國小、港口國小、靜浦國小、新社國小、玉里國小、源城國小、樂合國小、觀音國小、三民國小、春日國小、德武國小、大禹國小、長良國小、中城國小、松浦國小、高寮國小、富里國小、永豐國小、萬寧國小、學田國小、東竹國小、東里國小、明里國小、吳江國小、秀林國小、富世國小、和平國小、佳民國小、銅門國小、水源國小、崇德國小、三棧國小、景美國小、文蘭國小、銅蘭國小、西寶國小、萬榮國小、西林國小、見晴國小、紅葉國小、馬遠國小、明利國小、卓溪國小、崙山國小、太平國小、卓清國小、古風國小、立山國小、卓樂國小、卓楓國小。)

公職-公衛-111 苗栗縣 南壓鄉衛生所 徵護理師一名 9/26前報名 擇優通知面試

 








徵 苗栗縣南庄鄉衛生所護理人員職缺1名

一、職稱:護理師。

二、職系:無。

三、職務列等:師(三)級。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苗栗縣南庄鄉衛生所。

六、工作內容:傳染病防治、衛生保健與預防注射等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七、公告時間:111年9月22 日起至111年9月26 日止。

八、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護理師證書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四) 甄選分數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

九、有意願者請檢具: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及現職、獎懲、考績、曾任經歷之公私立醫療院所或衛生行政機關、職稱及起迄日期,自傳末頁請簽名以示負責)。

(二)護理科系畢業證書。

(三)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

(五)護理人員執業變更資料(請向縣市政府衛生局申請)。

(六)曾執登公私立醫療院所或衛生行政機關護理人員服務(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七)現職公務人員並請檢附現職派令、最近5年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無則免附)。

(八)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

 (九) 姓名有變更異動,請檢附戶籍謄本(無則免附)。

十、其他:

(一)資料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A4格式)務必於111年9月26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7-558067 楊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南庄鄉衛生所護理人員」,並詳附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

(三)所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檢具資料自行負責,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文章附檔

公職-公衛-111 臺北市立中正國小 徵護理師 一名 9/23前報名 9/28筆試 10/5 實作+口試

 







公告主旨公告本校111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2022 年 9 月 16 日
發佈單位人事室
公告類別行政業務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346
公告內容

詳簡章

相關附件





臺北市中山區中正國民小學111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一、  依據: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甄選名額:護理師(師三級)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之翌日起算。

三、   報名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三)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年資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所列各項年資須合計6()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者(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六)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七)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及第12條規定,現職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公開甄選陞任職缺。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現職士()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 1 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級醫事人員(屬陞任)公開甄選。。

四、  具下列能力者尤佳:

(一)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報表分析、Email等基本資訊操作能力。

(二)急診室或小兒科病房臨床經驗兒童心臟疾病護理經驗EMTACLS證照

(三)通過全民英檢或相關外語能力測驗者。

五、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衛生保健教育宣導及諮詢、慢性病個案管理及傳染病防治及事故傷害病患護理、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學生健康檢查及資料管理(含各項健檢、資料統計分析及報表製作輸出等)、醫材申購與管理學生團保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工作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

(三)因應防疫及學校教學課程所需,上下班時間能配合學校行政業務需求。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現職人員: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1923()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請檢據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含:

1)報名表(附件1):本人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2)公務人員履歷表。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附件3)。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大學以上,護理系畢業,如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

5)甄選簡歷自傳表(附件4內容含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簡介、參加本次甄選原因、學校護理工作個人理念、願景、轉任報考原因與自我工作期許、特殊工作成績表現等,請用A4紙張2頁為限,以標楷體12號字,直式橫書列印。

 (6)切結書及個資同意書(附件567)。

7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8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影本

9)現職派令影本。

10)最近1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影本。

 11)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影本。

 12相關臨床護理工作6年以上年資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

其內容應含服務單位、職稱及工作內容,服務起迄日期及服務年資。服務年資計算方式如下:

1、所提出之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者,始可採計;所有採計年資合計後,不足1個月部分,不予採計;所附證明文件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均不予採計。

2、公私立醫院服務證明,應註明服務單位、職稱及工作內容,未註明者不予採計。

3、公私立學校擔任護理教學,非實際臨床工作者,其任職年資不予採計。

4、如任職為委外單位或實習之服務年資,均不予採計。

5、上述所附服務證明文件應加蓋「機關關防或印信」,如未加蓋不予採計。

 13)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CPREMTACLSETTC、英語能力、資訊檢定證明等有效期限內證照,無則免附)

  (14) 施打COVID-19第三劑疫苗卡。如未施打3劑疫苗請檢具2日內快篩證明,於考試當日繳交給門口值勤人員查核,始得入校參加甄選。

(二)非現職人員:請自行列印報名表,並將該報名表連同文件資料第2~14(910項若無免附)依序排列掃瞄成一個PDF檔,於111923()前mail至people@jjes.tp.edu.tw,並於主旨註明「111年度護理師甄選」,為免系統列為垃圾郵件,請於mail後來電25070932#151確認。

(三)資料不完整或證件不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報名文件未依時限寄送,律視為不合格

(四)以上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七、甄選方式

(一)分初試複試兩階段進行,報名表件符合資格者始得參加初試,參加初試名單將於9/26()1800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參閱,不另通知;報名人數如在10人以下(含10人),不辦理初試,直接舉行複試

(二)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期間,本校實施相關措施如下:

1、應考人應於家中先自行量測體溫,經量測無發燒症狀者,並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如未施打3劑疫苗請檢具2日內快篩證明,於考試當日繳交給門口值勤人員查核,始得入校參加甄選。

2、應考人於入校時除量測體溫、噴消毒酒精外並應配戴口罩應試,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或耳溫38℃)者,不得入校應考。

3、如應考人於考試日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不得應考,未配合本校防疫措施者不得入校應試。

4、疫情期間,考試當日請應考人全程配戴口罩;基於防疫需求,非應試者禁止入校陪考。

5、應試過程中,應考人如有發燒或咳嗽等呼吸道不適症狀,本校得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

6、相關防疫措施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指示及市府教育局最新防疫規定隨時調整,請隨時留意本校網站最新公告。

八、考試項目及內容如下:

考試項目

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內容

成績

比例

說明

初 試

9/28(三)

報到:14:00-14:15

考試:14:30-15:30

地點:本校

                                                                                                                                                                                                                                                                                                                                                                                                                                                 

【筆試】

1.以學校護理專業知識、學校衛生教育與相關法規暨校園安全危機事件處理知能為主。

2.請自備黑色或藍色原子筆修正帶()及全透明墊板。

僅作為進入複試之標準,不列入總成績計算。

1.請於14:00-14:15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2.考試當日應攜帶身分證以便驗證身分應試。

3.擇優錄取前10名參加複試,與第10名同分者,均錄取參加複試。

4.進入複試名單將於930(星期五)18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參閱,不另通知。

複 試

10/5(三)

報到:13:30-13:45

考試:14:00起至結束

地點:本校

【實務演練】

護理實作。

50%

1.請於13:30-13:45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2.考試當日應攜帶身分證以便驗證身分應試。

3.依當日抽籤決定護理實作與口試順序依序應試。

4.實務演練考具由本校提供。

5.每人實務演練時間(預計10分鐘)與口試時間(預計10分鐘)

口試】

護理專業知識、危機處置能力衝突與問題解決能力工作經歷、溝通表達能力等

50%

備註

1.      初試錄取前  10  名參加複試,如初試錄取最低標準同分者增額錄取,初試成績不納入總成績計算。

2.  複試總成績相同時,其錄取順序以實務演練高分者優先錄取。

九、甄試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中正國民小學(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62號)

十、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     複試總成績總分高低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

(二)     複試總成績相同時,其錄取順序以實務演練高分者優先錄取。

十一、錄取榜示

(一) 初試錄取名單將於111930日(星期五)18: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 複試錄取名單將於111107日(星期五)18: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參加甄試人員複試成績均未達80分者,本校得從缺錄取。

十二、申請成績複查

(一)初試:應於民國111103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持書面(如附件8親自至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並於同日16:00至本校人事室親領複查結果,逾時或程序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複試:應於民國1111011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持書面(如附件8)親自至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逾時或程序不合者,恕不受理。

(三)成績複查僅辦理核算分數是否計算錯誤,不提供委員評分過程或審查資料,且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查看或影印成績表。

十三、錄取報到

   () 本案錄取人員完成報到手續後,並須俟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始生進用效力,如原服務機關不同意商調或未於期限內回覆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二)錄取人員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甄選期間,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經臺北市政府公告停止上班時,相關日程則公佈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不另行通知,應考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 如於3個月內另有相同職務出缺,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及本校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決議辦理,並隨時補充及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