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或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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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經公務人員考試護理人員相關類科及格或經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護理人員檢覈或考試及格,
並取得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2條各款規定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具電腦文書資料處理能力及對兒童健康業務具愛心、耐心。
5、具外科、兒科及衛生行政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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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學生衛生保健及衛生教育事宜。
2. 辦理學校師生身心健康業務及諮詢。
3. 學生緊急傷病處理及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
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
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逕寄:300新竹市東區自由路66號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人事室周小姐收,信封併請註
明應徵機關、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
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
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電話:(03)5326345轉28(或03-5235523轉46608)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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