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岡山榮譽國民之家 | |
一般人員 | |
士(生)級 | |
護士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科系畢業。 2.經歷:護理工作年資2年(含)以上者(請檢附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均可)。 3.專業證照:領有護理師證照,並具有感控證照及長照LevelⅠ-Ⅲ培訓與認證者者尤佳。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成績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
1.負責安養(護)榮民照護工作。 2.督導照顧服務員執行工作。 3.配合推動之政策及評鑑標準項目執行。 4.傳染病防治、預防保健計畫之執行。 5.安養(護)堂巡堂服務、血壓測量、衛教宣導。 6.值班及護送急診榮民就醫。 7.臨時交辦事項。 | |
高雄市燕巢區成功路1號 |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7年8月17日前掛號郵寄本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士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理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專業科目」、「國文」)。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高雄市燕巢區成功路1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7)616-1214#320;聯絡人:人事室組員莊先生。
| |
107-08-15 | |
107-08-17 | |
107-08-15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