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類型: | 正式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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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編號: | 2017054 |
職稱: | 護士 |
職系: | |
官職: | 士(生)級 |
名額: | 正取 2 人 候補 4 人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醫護或公共衛生等相關系(所)畢業。 2.具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3.具英語檢定合格證書(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及格者)。 4.具檢疫或防疫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1.執行航機人員檢疫業務(需24小時輪班值勤)。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本署北區管制中心(桃園機場) |
收件地點: | 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 |
收件人: | 盧小姐 |
招募起始日期: | 2017/11/08 |
招募結束日期: | 2017/11/14 |
備註: | 1.請於106年11月14日前於本署首頁http://www.cdc.gov.tw/「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並請於個人自傳表達應徵本職缺服務期間之意向;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另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例如:兼具外國國籍等)方能報名。登錄報名完成後應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或曾任公職之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外語能力證明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並於截止日前逕寄送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盧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北區護士」(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如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時,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4人,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單位: | 人事室 Personnel Office |
公職-公衛-106衛福部疾管署 徵 桃園機場檢疫護士 兩名 11/14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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