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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07 國立羅東高工 進修部 徵護理師一名 9/13前報名 9/19筆試 9/20 電腦+CPR+口試


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 12 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30140685號函暨
本校 107 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
理。
二、甄選職稱及名額:
約僱護理人員 1名(正取 1 名,擇優備取若干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另行公告公開甄選。
三、工作地點:本校進修部(宜蘭縣冬山鄉廣興路117號)。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進修部護理工作、衛生保健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
(二)辦理進修部教職員工生相關行政工作。
(三)支援日校護理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上班時間:
配合進修學校上班時間週一到週五下午 14:00 22:00,必要時須配合校務
加班,本校並得視業務需要調整上班時間,若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寒暑假
比照職員正常上班。
六、僱用期限:
107 10 1日起至 107 12 31日止。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
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本約僱案於次年度如仍核定
有約僱員額,且服務績效優良者得優先繼續僱用。
七、薪資:以約僱五等 280 薪點支給,折合月薪金額為新台幣 34,916元。
八、資格條件:應同時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專門職業證書。
(二)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
護理師或護士取得執業證書後,曾任工作性質相當二年以上之經驗
者。(需附護理師、護士證書之執業登記及服務或離職證明)。
(三)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
用條例第 3133條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第 1
項、護理人員法第 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九、甄選公告:
自即日起至 107 9 13(星期四)止刊登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徵才網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及本校
網站【最新消息】(http://web.ltivs.ilc.edu.tw/)。
十、報名方式及期限: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
(二)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及最近 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身分證、護士
或護理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相關經歷服務證明影印本;以及其他
個人專長證照證明等(護理專業、英檢等,無者免附)。
(三)報名資料請以 A4格式排列裝訂,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護理人員,於 107
9 13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26941宜蘭縣冬山鄉廣興路
117 國立羅東高工人事室」收,並請來電確認是否寄達(聯絡電話:
03-9514196 601605)。
(四)符合應試資格名單及應試注意事項於 107 9 17日下午 17時前公
告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請自行查閱或來電查詢,不另行通知,不合
者恕不退件。
十一、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甄選方式及總成績分數比例:
1.()試(100%):護理專業測驗()試僅作為進入複試之依據,
不列入總成績計算。。
2.複試(佔總成績 100%):文書處理〈Word Excel〉佔 30%實務操
作〈CPRAED操作〉佔 30%及口試 40%
(二)依初試成績擇優錄取前 10名參加複試(初試成績相同者同時進入複
試),如應考人數未超過 10人,則免初()全體直接進入參加複試。
(三)甄選日期:
1. ()試:107 9 19日【星期三】上午 8 45報到,9時開始考
甄選結果於 107 9 19日下午 4時前在本校網站公告,不另行
通知。。
2. 複試:107 9 20日【星期四】上午 8 45報到,9時開始考試。
十二、甄選錄取標準由本校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決定,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
成績較高者為優先;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時,本校得予從缺;複
試甄選結果於 107 9 20日下午 18時前在本校網站公告,不另行通
知。
十四、正取人員應於 107 10 1日前報到,逾期未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
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應於通知之日起 7日內報到,逾期取消錄取資格。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必要時於本校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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