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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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 12月 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30140685號函暨
本校 107年 度 約 僱 人 員 僱 用 計 畫 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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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甄選職稱及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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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護理人員 1名(正取 1 名,擇優備取若干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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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公告公開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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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地點:本校進修部(宜蘭縣冬山鄉廣興路1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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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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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進修部護理工作、衛生保健、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
(二)辦理進修部教職員工生相關行政工作。
(三)支援日校護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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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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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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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進修學校上班時間週一到週五下午 14:00 至 22:00,必要時須配合校務
加班,本校並得視業務需要調整上班時間,若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寒暑假
比照職員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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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僱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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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10月 1日起至 107年 12月 31日止。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
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本約僱案於次年度如仍核定
有約僱員額,且服務績效優良者得優先繼續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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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薪資:以約僱五等 280 薪點支給,折合月薪金額為新台幣 34,9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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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資格條件:應同時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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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專門職業證書。
(二)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
護理師或護士取得執業證書後,曾任工作性質相當二年以上之經驗
者。(需附護理師、護士證書之執業登記及服務或離職證明)。
(三)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
用條例第 31、33條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第 1
項、護理人員法第 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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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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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起至 107 年 9 月 13日(星期四)止刊登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徵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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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及本校
網站【最新消息】(http://web.ltivs.i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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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報名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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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律採通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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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及最近 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身分證、護士
或護理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相關經歷服務證明影印本;以及其他
個人專長證照證明等(護理專業、英檢…等,無者免附)。
(三)報名資料請以 A4格式排列裝訂,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護理人員,於 107
年 9月 13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26941宜蘭縣冬山鄉廣興路
117號 國立羅東高工人事室」收,並請來電確認是否寄達(聯絡電話:
03-9514196轉 6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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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應試資格名單及應試注意事項於 107年 9月 17日下午 17時前公
告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請自行查閱或來電查詢,不另行通知,不合
者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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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甄選方式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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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方式及總成績分數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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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筆)試(100%):護理專業測驗,初(筆)試僅作為進入複試之依據,
不列入總成績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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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複試(佔總成績 100%):文書處理〈Word及 Excel〉佔 30%、實務操
作〈CPR、AED操作〉佔 30%及口試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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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初試成績擇優錄取前 10名參加複試(初試成績相同者同時進入複
試),如應考人數未超過 10人,則免初(筆)試,全體直接進入參加複試。
(三)甄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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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筆)試:107年 9月 19日【星期三】上午 8時 45報到,9時開始考
試,甄選結果於 107年 9月 19日下午 4時前在本校網站公告,不另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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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複試:107年 9月 20日【星期四】上午 8時 45報到,9時開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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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錄取標準由本校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決定,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
成績較高者為優先;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時,本校得予從缺;複
試甄選結果於 107年 9月 20日下午 18時前在本校網站公告,不另行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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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正取人員應於 107年 10月 1日前報到,逾期未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
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應於通知之日起 7日內報到,逾期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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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必要時於本校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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