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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校護-107 國立臺東大學 徵 護理師一名 10/9前報名 10/13筆試 10/16複試


人事室


筆試、 複試 時間內容 請見簡章⥥ 第三次
    三、官 職 等:師()
    四、名  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性  別:不限
    六、資格條件:
    (一)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二)曾任區域教學醫院臨床實務經歷累積達5()以上經驗者【年資計算至107年10月9日止】。
    (三)大學護理科系以上畢業學歷證件影本。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七、工作項目:
    (一)策劃及推動衛生保健工作計劃。
    (二)辦理急救訓練業務。
    (三)辦理新生健康檢查業務。
    (四)撰寫及辦理學校健康促進計畫及活動相關事宜。
    (五)辦理組內相關會議(例如:學校衛生委員會及其他)
    (六)學生健康檢查,登錄、統計及追蹤輔導。
    (七)一般及緊急傷病處理。
    (八)支援校內各項體育競技、招生等活動時之救護工作。
    (九)愛滋病及菸害衛生教育宣導。
    (十)餐飲衛生管理、督導及講習。
    (十一)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
    (十二)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址:國立臺東大學校本部(臺東縣臺東市大學路2369)及臺東校區
    九、報名方式:
    本次甄選分為初試及複試二階段報名,凡進入複試者,初試成績不再採計,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一)初試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1、至本校網站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BK8z86xDkxB6uVOR2)建立報名資料(報名前請先申請Gmail帳號),並將匯款證明以掃描檔(附檔名.jpg.pdf)上傳至報名系統。准考證於報名經審核完成後,系統自動將准考證寄至考生個人郵件信箱,考生請自行列印(白色A4紙、直式列印)攜帶前往考場。
    2、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本階段報名不辦理現場審查,有意報名者請審慎考量,並先自行檢視是否符合應試資格,如不符合應試資格審查者,經繳費後恕不受理退費。
    4初試報名費為新臺幣1,000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9日(二)止,至各地郵局或銀行臨櫃辦理匯款(不接受金融卡跨行轉帳),以匯款方式匯入本校專戶,手續費自付。經報名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5、初試報名應上傳各項表件掃描檔 (上傳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資格),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二)複試報名方式:
    1進入複試人員107年1015()以前,請先至本校網站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nERwO9lLvrwVXDtG3)建立報名資料,並將應現場繳驗之表件先以掃描檔(附檔名.jpg.pdf)上傳至報名系統。
    2、複試當日,進入複試人員應親自檢具相關證件正本接受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始能參加甄試。經審核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該複試名額不予遞補。
    3、資格審查時間:1071016日(二)12時整至13,逾時不予受理。
    4、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地址: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知本校區)。
    5、複試報名應上傳各項表件掃描檔 (上傳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資格),並請事先填妥報名書表供現場審查,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6、複試尚須繳交學校健康促進計畫一式6(附件4)【請依附件格式撰寫】,應試人員預為準備。
    十、本次甄選錄取之新進護理人員,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本校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錄取人員應於10711月19()上午830分以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視同錄取人員放棄報到,本校得拒絕報到任用,並由備取人員遞補,放棄報到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十一、現職人員公務人員經合格錄取,應同意比照新進護理人員辦理任用,恕不辦理商調;如不同意視同放棄報到,亦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一、職  系:
      二、職  稱:護理師
      三、官 職 等:師(三)級
      四、名  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性  別:不限
      六、資格條件:
      (一)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二)曾任區域教學醫院臨床實務經歷累積達8年(含)以上經驗者【年資計算至107年9月10日止】。
      (三)大學護理科系以上畢業學歷證件影本。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七、工作項目:
      (一)策劃及推動衛生保健工作計劃。
      (二)辦理急救訓練業務。
      (三)辦理新生健康檢查業務。
      (四)撰寫及辦理學校健康促進計畫及活動相關事宜。
      (五)辦理組內相關會議(例如:學校衛生委員會及其他)。
      (六)學生健康檢查,登錄、統計及追蹤輔導。
      (七)一般及緊急傷病處理。
      (八)支援校內各項體育競技、招生等活動時之救護工作。
      (九)愛滋病及菸害衛生教育宣導。
      (十)餐飲衛生管理、督導及講習。
      (十一)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
      (十二)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址:國立臺東大學校本部(臺東縣臺東市大學路2段369號)及臺東校區
      九、報名方式:
      本次甄選分為初試及複試二階段報名,凡進入複試者,初試成績不再採計,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一)初試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1、至本校網站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Dp56PnZcKc3xFVe02)建立報名資料(報名前請先申請Gmail帳號),並將匯款證明以掃描檔(附檔名.jpg或.pdf)上傳至報名系統。准考證於報名經審核完成後,系統自動將准考證寄至考生個人郵件信箱,考生請自行列印(白色A4紙、直式列印)攜帶前往考場。
      2、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7年9月1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本階段報名不辦理現場審查,有意報名者請審慎考量,並先自行檢視是否符合應試資格,如不符合應試資格審查者,經繳費後恕不受理退費。
      4、初試報名費為新臺幣1,000元自即日起至107年9月17日(一)止,至各地郵局或銀行臨櫃辦理匯款(不接受金融卡跨行轉帳),以匯款方式匯入本校專戶,手續費自付。經報名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5、初試報名應上傳各項表件掃描檔 (上傳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資格),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二)複試報名方式:
      1、進入複試人員107924()以前,請先至本校網站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LIb2merZIQq14G1T2)建立報名資料,並將應現場繳驗之表件先以掃描檔(附檔名.jpg或.pdf)上傳至報名系統。
      2、複試當日,進入複試人員應親自檢具相關證件正本接受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始能參加甄試。經審核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該複試名額不予遞補。
      3、資格審查時間:107927日(四)12時整至13,逾時不予受理。
      4、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地址: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知本校區)。
      5、複試報名應上傳各項表件掃描檔 (上傳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資格),並請事先填妥報名書表供現場審查,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6、複試尚須繳交學校健康促進計畫一式6份附件4)【請依附件格式撰寫】,應試人員預為準備。
      十、本次甄選錄取之新進護理人員,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本校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錄取人員應於107年10月22日(一)上午8時30分以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視同錄取人員放棄報到,本校得拒絕報到任用,並由備取人員遞補,放棄報到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十一、現職人員公務人員經合格錄取,應同意比照新進護理人員辦理任用,恕不辦理商調;如不同意視同放棄報到,亦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第一次  9/10前報名 9/15筆試 9/18複試

        一、職  系:
        二、職  稱:護理師
        三、官 職 等:師(三)級
        四、名  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性  別:不限
        六、資格條件:
        (一)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二)曾任區域教學醫院臨床實務經歷累積達8年(含)以上經驗者【年資計算至107年9月10日止】。
        (三)大學護理科系以上畢業學歷證件影本。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七、工作項目:
        (一)策劃及推動衛生保健工作計劃。
        (二)辦理急救訓練業務。
        (三)辦理新生健康檢查業務。
        (四)撰寫及辦理學校健康促進計畫及活動相關事宜。
        (五)辦理組內相關會議(例如:學校衛生委員會及其他)。
        (六)學生健康檢查,登錄、統計及追蹤輔導。
        (七)一般及緊急傷病處理。
        (八)支援校內各項體育競技、招生等活動時之救護工作。
        (九)愛滋病及菸害衛生教育宣導。
        (十)餐飲衛生管理、督導及講習。
        (十一)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
        (十二)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址:國立臺東大學校本部(臺東縣臺東市大學路2段369號)及臺東校區
        九、報名方式:
        本次甄選分為初試及複試二階段報名,凡進入複試者,初試成績不再採計,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一)初試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1、至本校網站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Dp56PnZcKc3xFVe02)建立報名資料(報名前請先申請Gmail帳號),並將匯款證明以掃描檔(附檔名.jpg或.pdf)上傳至報名系統。准考證於報名經審核完成後,系統自動將准考證寄至考生個人郵件信箱,考生請自行列印(白色A4紙、直式列印)攜帶前往考場。
        2、報名期限:自107年9月4日起至107年9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本階段報名不辦理現場審查,有意報名者請審慎考量,並先自行檢視是否符合應試資格,如不符合應試資格審查者,經繳費後恕不受理退費。
        4、初試報名費為新臺幣1,000元,請於107年9月4日(二)起至107年至9月10日(一)止,至各地郵局或銀行臨櫃辦理匯款(不接受金融卡跨行轉帳),以匯款方式匯入本校專戶,手續費自付。經報名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5、初試報名應上傳各項表件掃描檔 (上傳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資格),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二)複試報名方式:
        1、進入複試人員107917()以前,請先至本校網站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LIb2merZIQq14G1T2)建立報名資料,並將應現場繳驗之表件先以掃描檔(附檔名.jpg或.pdf)上傳至報名系統。
        2、複試當日,進入複試人員應親自檢具相關證件正本接受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始能參加甄試。經審核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該複試名額不予遞補。
        3、資格審查時間:107918日(二)12時整至13,逾時不予受理。
        4、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地址: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知本校區)。
        5、複試報名應上傳各項表件掃描檔 (上傳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資格),並請事先填妥報名書表供現場審查,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6、複試尚須繳交學校健康促進計畫一式6份(附件4)【請依附件格式撰寫】,應試人員預為準備。
        十、本次甄選錄取之新進護理人員,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本校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錄取人員應於107年10月22日(一)上午8時30分以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視同錄取人員放棄報到,本校得拒絕報到任用,並由備取人員遞補,放棄報到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十一、現職人員公務人員經合格錄取,應同意比照新進護理人員辦理任用,恕不辦理商調;如不同意視同放棄報到,亦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柒、甄選日期時間方式及計分比例:
         一、初試: 
        本次甄選筆試,題型均為選擇題;依筆試分數成績高低按正取名額 12 倍進入 複試:如初試錄取最低分數同分時,則增額錄取進入複試。
         (一)時間及地點:107 年 9 月 15 日(六)在本校鏡心書院舉行。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學校綜合衛生護理學(包含健康中心行政事務、校園健康評估、健康中心 資料管理、緊急傷病處理、傳染病防治、健康輔導、身體評估-學生健康檢 查行政管理、個案管理與追蹤矯治),共 50 題,滿分為 100 分。
         附註: 1、筆試各科測驗題參考答案於各科考試完畢後,公布於本校網頁徵人啟事項下。
         2、應考人如對答案有疑義時,應自 107 年 9 月 15 日(六)上午 12 時起至 13 時止,填具筆試 答案釋疑申請表(如附件),親送至本校人事室申請釋疑。應考人如逾時申請、未敘明理由 或未檢附佐證資料時,不予受理筆試答案試題事宜申請。

         二、複試:凡進入複試者,初試成績不再採計,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一)時間:107 年 9 月 18 日(二)在本校舉行。
         (二)凡進入複試者,初試成績不再採計,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三)總成績相同者,以具有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手冊者(不分等級)優先錄 
        日期 節次 時間 內容 備註 
        107 年 9 月 15 日(六) 第一節 09:00 │ 10:00 學校綜合衛生護理學
         複試報名 12:00 │ 13:00 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含職業適性測驗) 
        1.地點:本校行政大樓 1 樓會議室 
        2.請檢具相關證件正本接 受資格審查。
         3.抽籤決定口試次序。 口試 13:30 │ 17:00 口試 13:30 開始,包括工作理念、 經驗能力、儀容舉止、表達能力 等。每人 10 分鐘為原則。 
        取,再有相同時,則依序以口試成績高低錄取;倘前述項目成績均相同者, 由本校職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以抽籤決定之。
         三、具身心障礙及原住民族身分者,其筆試及口試成績均予加百分之五計算。
         四、完成本次甄選報名之應試人員,於開放查看初試考場、初試及複試當日,得 憑准考證,於大門換證後免收費進入本校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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