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3/7更新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 |
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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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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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僱)級職業衛生護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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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 |
名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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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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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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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
107/03/07~10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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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系、公衛或環安相關科系畢業,且領有護
理師證照。
2.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3.健保特約醫院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力實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具ACLS證書尤佳。
4.具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工作經驗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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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1.新進員工體格檢查、在職員工健康檢查及其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
2.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人員之特殊健康檢查與分級健康管理。
3.與職業醫師共同執行定期之臨場健康服務,調查與訪談工作人員並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以及工作相關疾病之預防。
4.員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畫及實施。
5.偕同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進行工作環境之改善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6.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健規則指定公告之相關法規事項。
7.其他交辦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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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含本校校本部、萬華內江街校區)112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電子地圖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經外館認證)、經歷、專長、證照等證明文件(以上均為影本),於107年3月20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112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健康中心梁護理師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僱)職護」。
2.聯絡人:梁護理師、洪護理師,聯絡電話:(02)2822-7101轉2452、2451,e-mail:liangchuan@ntunhs.edu.tw
備註:
1.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檢附之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3.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情況增列備取人員1-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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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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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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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級職業衛生護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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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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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
107/02/21~10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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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碩士(含)以上護理系、公衛或環安相關科系畢業(大學須護理系畢業),且領有護理師證照。
2. 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3. 健保特約醫院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力實務工作經驗 2 年以上,具 ACLS 證書尤佳。
4. 具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工作經驗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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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1. 新進員工體格檢查、在職員工健康檢查及其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
2.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人員之特殊健康檢查與分級健康管理。
3. 與職業醫師共同執行定期之臨場健康服務,調查與訪談工作人員並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以及工作相關疾病之預防。
4. 員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畫及實施。
5. 偕同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進行工作環境之改善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6.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健規則指定公告之相關法規事項。
7. 其他交辦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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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含本校校本部、萬華內江街校區)
電子地圖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經外館認證)、經歷、專長、證照等證明文件(以上均為影本),於107年2月27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112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健康中心梁護理師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職護」。
2. 聯絡人:梁護理師、洪護理師。聯絡電話:(02)2822-7101 轉 2452、2451。e-mail:liangchuan@ntunhs.edu.tw。
備註:
1. 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檢附之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 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3. 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情況增列備取人員1-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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