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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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文書處理且具臨床護理或校護經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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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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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經驗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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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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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華民國護理師執照等相關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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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
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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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7:00
NT$28,000-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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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應徵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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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明、成績單、工作經驗證明及相關證照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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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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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 10 月 20日止(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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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資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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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41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110號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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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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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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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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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93-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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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徵聘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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