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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7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 (花蓮) 徵護士兩名 6/8前報名 擇優複試(實作+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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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徵才公告 
壹、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
 貳、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參、官 職 等:士(生)級
 肆、職 稱:護士
 伍、職 系:
陸、名 額:2 名
柒、性 別:不拘
捌、工作地點:花蓮縣
 玖、有效期間:自 107 年 5 月 28 日至 107 年 6 月 8 日
 拾、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需符合下列各項報考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定核可之公私立專科(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 業
 2、證書: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護理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 發之醫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護理 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護理師)專門職 業證書者。
 (2)效期內 CPR 證書。
 3、工作經驗:具公、私立地區醫院(含)以上內、外科、急重症單位臨床工作 2 年(含)以上經驗。 
拾壹、工作項目:
 一、長者之護理專業服務。
 二、長者及其家屬之衛教與指導。
三、養護(護理)相關行政業務、熟悉電腦一般操作及文書處理(word、excel)。
四、其他交辦事項。
五、需配合輪值三班、工作態度細心、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
 拾貳、工作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 125 號
拾參、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本家網站 https://ersch.mohw.gov.tw/政府資訊公開/人才召 募下載,含照片、簡要自述、填表人簽名。)
2.應甄名冊(請至本家網站 https://ersch.mohw.gov.tw/政府資訊公開/人才召募下載 公開甄選養護科護士應甄名冊並依例填寫相關資料。)
 3.切結書(請至本家網站 https://ersch.mohw.gov.tw/政府資訊公開/人才召募下載 ) (以下證件請用 A4 紙張影印,並依順序排列整齊裝訂)
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5.效期內 CPR 證書影本
 6.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公、私立地區醫院(含)以上內、外科、急重症單位臨床工作 2 年(含)以上 之服務證明【證明書上需有科別(單位)註記並詳載歷任各科別(單位)職務 服務起迄日期,證明文件內容不足以識別之年資不予認定】及其他工作經歷證 明文件影本【請檢附含現職在內之全部工作經歷證明文件(離職或服務證明 書、在職證明書)影本,未檢附證明文件之年資不予認定及採計評分。】
 8.其他護理或照護相關證照影本(無者免附。未檢附證明文件之專長不予認定及 採計評分。) (以下非公職現職人員者免附)
 9.現職派令影本
 10.最近 1 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11.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獎懲令影本(任職未滿 5 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 附) 等資料各 1 份,於截止收件時間【107 年 6 月 8 日 17 時整(以本家收件時間為憑)】 前寄(送)達花蓮市民權路 125 號,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人事室收,並註明應 徵職務;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甄試, 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
甄試方式:書面資料審查(學、經歷)、實地考試(1.護 理專業實務操作、2.電腦操作)、口試、綜合考評;甄選錄取人員,個別通知。 甄選人員所送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 律責任。
二、本次公開甄選列正取 2 名,並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 2 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 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 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家亦得予從缺。
 三、聯絡電話:03-850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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