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局護士職缺徵才簡章[報名時間自106年10月18日(星期三)8:00起至106年10月30日(星期一)17:00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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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衛生局 | ||||
發布日期 | 106-10-18 | ||||
截止日期 | 107-10-18 |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
性 別 | 不拘 | ||||
地 址 | 桃園市桃園區 | ||||
有效日期 | 106-10-18~106-12-18 | ||||
詳細內容 | 網路報名系統:http://163.30.92.176/10006_exam/lg_in.asp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06年12月份護士徴才簡章
一、職稱及級別:護士、士(生)級。
二、名額:8名(另視成績擇優候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
(二)考試:專技(高、普)考試、檢覈及格,並具有護士(護理師)證書。
(三)學歷: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四)具衛生所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工作項目:社區公共衛生保健及兼辦行政工作。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五、工作地點:本局所屬各衛生所。
六、報名時間:自106年10月18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106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護士徵才,辦理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另請列印報名表連同應附相關證明資料(以A4紙放大或縮小影印)排序後以釘書機在左側裝訂成冊,於報名截止日前(106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委託繳送本局人事室(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士」職缺,逾期視為不合格。
七、報名應附證件:(一)網路報名表(網路報名後自行列印報名表)、(二)照片(請黏貼於報名表右上方欄位)、(三)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下方空白處)、(四)畢業證書、(五)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六)護士(護理師)證書、(七)如為現職公務人員應檢附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上開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八、甄選方式:取筆試(科目:公共衛生學暨衛生所執行實務,題型:選擇題,電腦閱卷)前24名(即缺額數3倍)參加面試,最後一名如同分,則增額參加面試。複試評分標準:筆試50%+面試50%。
九、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及證件不齊者名單:106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公告於本局網站(若證件不齊者應於106年11月13日下午5點前繳齊證件或簽具補件切結書),恕不另寄通知;公告複審合格名單及考場:106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公告於本局網站,恕不另寄通知。
十、筆試時間:106年12月17日(星期日),上午8時50分考試規則說明,上午9時-10時筆試(逾時15分鐘,不得進入試場),並請攜帶2B鉛筆、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未帶證明文件者,不予應試。
十一、公告標準答案時間:106年12月17日(星期日)上午11時於本局網站及本局、試場門首。
十二、提出筆試答案疑義:106年12月17日(星期日)上午11時至中午12時止,請電人事室專線03-3385936,向承辦人員說明題號、問題並留下連絡電話、姓名後,將由專人回覆。
十三、公告筆試成績時間:106年12月17日(星期日)下午2時於本局網站及本局門首。
十四、複查筆試成績時間:106年12月17日(星期日)下午2時-3時止。
十五、公告面試名單時間:106年12月17日(星期日)下午3時30分。
十六、面試時間:106年12月17日(星期日)下午4時30分開始進行面試。
十七、面試地點:本局1樓101會議室,等候地點:本局1樓大廳。
十八、通過複試人員須經本局甄審委員會審議並奉核後公告方為確認名單。
十九、聯絡人:人事室03-3340935轉2807謝小姐或2728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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