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臺北市南港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 |
徵才公告標題: | 臺北市南港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
張貼機關名稱: | 南港區健康服務中心 |
職等: | 師(三)級 |
職系: | 無 |
職稱: | 護理師 |
錄取人數: | 1人 |
應徵人數: | 6人 |
機關: | 南港區健康服務中心 |
應徵開始日期: | 2017/6/29 |
應徵結束日期: | 2017/7/11 |
徵才條件: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醫事相關系所畢業(研究所畢業尤佳)且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二、具備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 四、擅長電腦辦公室系統(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操作。 五、男性須畢或免服兵役。 六、有規劃擬定及推動社區公共衛生、健康促進計畫經驗及能力者。 七、具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尤佳。 八、能配合假日及夜間出勤,配合度佳,具服務熱誠及抗壓性強者。 |
工作項目: | 一、規劃與執行公共衛生護理業務。 二、規劃及推動安全社區計畫。 三、志工管理及督導。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7樓) |
聯絡方式: | 一、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jobs.health.gov.tw/Job/index.aspx )/事求人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限時掛號郵寄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7樓臺北市南港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二、請於106年7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依序備齊甄試報名表(應徵者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及以下證件A4影本:1.畢業證書2.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含執業登錄年資證明)3.考試及格證書4.工作資歷服務證明(如在職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部分工時經歷須附工作時數證明)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6.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7.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8.相關證明文件。信封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以限時掛號寄至本中心,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三、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7825220轉6961張組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6925人事室賴小姐。 |
附件檔案: |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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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事項: | 一、甄試方式:分筆試(50%)及其他測驗(面試40%、電腦能力測驗1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前10名方得參加其他測驗(得視筆試成績酌減參加第二階段人數)。 二、本次甄選護理師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與甄試方式106年7月14日下班前公告於本中心官網http://www.nghc.taipei.gov.tw與衛生局網站http://jobs.health.gov.tw/Job/index.aspx,恕不另行通知。預定於106年7月18日進行筆試,7月21日電腦能力測驗及面試(屆時以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五、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六、本職缺預計於106年7月8日出缺。 |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 | 2017/6/29 上午 10:3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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