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者。 (二)性別、年齡不拘。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具護理師證照及「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並有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網際網路傳輸及其他資訊處理之能力。 (五)具備協調、溝通、分析、判斷能力及敬業與服務精神。 二.工作內容、地點、待遇及聘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勞工健康檢查及其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 (二)勞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 (三)工作相關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四)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五)其他勞工健康服務及職業安全相關業務行政事項。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至17:30,週休二日。 待遇:依「國立臺北大學聘僱人員報酬對照標準表」規定辦理,學士級第1年敘薪新臺幣3萬1,520元/月(含勞健保),專業證照有效期間內,每月核發專業證照加給3,000元。 聘用期間: 自到職日起聘至106年12月31日止,期滿若表現良好考核通過及視本校經費情況辦理續聘,1年1聘。 三. 應備文件及收件截止日期: (一)申請及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06年6月19日(一 )下午17時前(郵戳為憑)。 (二)請檢附中文履歷表(含相片)正本;中文自傳正本;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驗、「護理師證照」及「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等影本資料各1份,以紙本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逕寄(送)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聯絡人:林裕彬秘書 / 電話:02-86741111#66260)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總務處環境組聘僱人員」。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內離職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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