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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08 國立花蓮高商進修部徵護理師一名 1/14前報名 1/15擇優面試

「花蓮高商」的圖片搜尋結果

一、    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原
         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等規定辦理。
二、    稱:約僱護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得候補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內、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工作內容:
()辦理進修部護理工作進修部衛生保健相關行政業務、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推展衛生、衛教、健康促進及環境衛生等工作。
()辦理健康管理事宜,包含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輔導追蹤等。
()辦理特殊疾病個案管理工作、傳染病防治事宜、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及健康資料記錄、管理、統計、呈報等事宜。
()支援日校護理工作及日校健康中心事務,並與日校護理師互為職務代理人。
()進修部衛生保健等相關行政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230分至晚上1030分。
六、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收回約僱護士員額時,應無條件解僱(本職務係一年一聘之職缺,相關福利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相關辦法)
七、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418號。
八、待    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表「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以280薪點34,916(按月支給,依現行規定每點新臺幣124.7),月薪未滿一個月者,依實際上班日按日計薪。
九、公告時間及方式:
()1081225()109113日(星期一)止。
()登載本校網站、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花蓮就業服務站等網站。
十、甄選報名方式:
()郵寄報名:
109114()下午3時前,將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達」本校人事室並電話確認:03-8312216, 8312217,信封請註記「應徵約僱護士」及上班、下班後可聯絡之電話號碼。(寄達日以本校收件日期章戳為憑,請應徵者自行估算郵寄送達本校時間,逾期寄達本校者,一律不受理)。
()自行送件報名:
於甄選報名截止日(109114)下午3時前,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送達本校文書組(加蓋本校收件日期章戳)後由文書組再行送人事室


十一、甄選資格條件: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四)原住民族身分尤佳(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5條規定辦理)
    
十二、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
() 報名表(各欄請詳細填寫並簽名或蓋章,並貼上2吋正面脫帽照片)
(二)繳驗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另請附譯本一份)。
(三)個人自傳:請介紹家庭概況、學經歷簡介、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等約200字。
() 國民身分證影本。
() 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 男性需另繳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 原住民族身分註記之謄本。
() 切結書及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報名時請備齊證件影本1份依序裝訂成冊,請用A4紙張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裝於牛皮紙袋內,並請列印附件郵寄封面黏貼後,寄至本校人事室(地址:97054 花蓮市中山路418)
※證件正本俟錄取後驗證。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十三、公告初審合格名單:109114日(星期二)下午4時後於本校網站(http//www.hlbh.hlc.edu.tw/)公告,不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不予退件。
十四、甄選日期、地點:109115(星期三)上午95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行政大樓1),上午10時起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面試。
十五、甄選方式: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十六、甄選結果:
(一)錄取名單於109116(星期四)中午12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錄取者本校另行電話通知到校報到,未錄取者不再個別通知。
(二)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校需求或期望者,本校得斟酌情形從缺之。
(三)對於本次甄試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3-8312216
十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八、其他:
()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另,徵才資料若需退回者,請附回郵信封。

()如對工作內容或性質有疑義,連絡電話03-8312221(進修部);報名事宜,連絡電話03-831221603-8312217(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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