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護理師,薪32928。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約用護理人員進用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職稱:約用護理人員。
三、名額:正取1名。
四、工作地點:彰化縣大城鄉頂庄國民小學(彰化縣大城鄉頂庄村東厝路63-1號)。
五、報酬:依「約用護理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如附件四)。
六、上網公告期間:徵才公告自即日起至106年8月24日(星期四)止,
公告於彰化縣政府徵才公告(http://www.chcg.gov.tw/ch/04job/01g ov.asp)及本校網站
(http://web.djes.chc.edu.tw/eweb/home)。
七、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規定各款
情事之ㄧ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
(二)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有護理實務經驗,且身心健康者。
(四)具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及資訊處理能力
八、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推展學校衛生及健康促進學校工作。
(二)師生簡易健康檢查、衛生教育宣導、傷病處理及學生團體保險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聯絡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6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16 時止。
(二)報名方式:郵寄報名:請於106年8月24日前,用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大城鄉頂庄國小人事
室收(地址:彰化縣大城鄉頂庄村東厝路63-1號)。※信封上請加註『應徵約用護理人
員』,並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三)報名資料:
※詳細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公告欄〈http://web.djes.chc.edu.tw/eweb/home〉下載。
請檢具下列證件,並以A4 格式依序裝訂成冊,頁末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 報名表(請貼妥照片並簽名)。
2.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 份。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 份。
4.
護理師或護士正反面證照影本1 份。
5.
簡歷自傳(請以A4紙直式橫書繕打)。
6.
其他(例如:專長、檢定證明、專業證照或特殊優良表現等證明文件)。
十、甄選方式:
(一)甄選總成績分成:
1、書面審查:占百分之二十。
2、口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
(二)如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則依口試成績、書面審查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十一、應試時間及地點:
(一)應試人員:資格審查結果,將於106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公布於本校
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恕不另行通知。
(二)應試時間:民國106年8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面試。
(三)應試地點:本校校長室。
(四)注意事項:請各應試者至少提早10分鐘完成報到,逾時者經唱名三次未到後,將以棄權
論且不得異議,並請攜帶國民身份證,以備身分查驗之用。
十二、甄選結果:
(一)錄取人員名單,於106年8月28日下午4時前公布於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
http://www.chcg.gov.tw/ch/04job/02gov.asp 及本校網站公告
http://web.djes.chc.edu.tw/eweb/home,請自行上網查閱,恕不另行通知。
(二)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依序遞補。
十三、報到:錄取人員本人請於106年8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資格之
相關證件正本,辦理審查及簽約、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棄權並取消任用資格,報考人
不得異議。並於一週內繳交三個月內之體檢表。
十四、約用期間:依彰化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約用護理人員進用要點約用,完成簽約報到手續後約
用起薪,約用日期至106年12月31日止(表現優良予以續聘)。
十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彰化縣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應負行政、民事
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另不論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
(三)甄試委員會委員及口試委員,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應試時
應行迴避;首長親屬符合此款不得應試。前項委員與報名參加甄選者曾有師生、同學關係
者,均屬應行迴避之情形,不得擔任評分工作。
(四)甄選錄取者,如通知未辦理報到或無法接受安排工作,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或重新辦理甄
選。
(五)約用護理人員,除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外,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俸給法、考
績法、退休法、撫卹法、保險法、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辦法、死亡撫慰金等法規之規定,
於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後,其依本要點約用之年資,不予採計提敘俸級,亦不得併計為
退休年資。
(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悉公布於彰化縣大城
鄉頂庄國民小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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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約用護理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
職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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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公務
人員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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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知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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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酬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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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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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護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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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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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並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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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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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進用人員應具有本表所列相當職等之專門知能條件之一。
2. 本表薪點折合率比照約僱人員,在行政院核定數額範圍內由本府另定。
3. 報酬方式採用月計為原則,亦得視實際需要按日計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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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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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護士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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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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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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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護士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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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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