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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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護理相關科系以上畢業(請檢附證明文件)。
2.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請檢附證明文件)
3.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明文件)。
4.具三年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或二年以上職護工作經驗,
或曾從事急重症單位臨床護理工作二年以上
(請檢附服務(在職)證明文件)。
5.個性主動積極、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6.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者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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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及相關單位執行人因危害防止計畫
、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
、母性勞工健康保護計畫。
2.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
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
3.辦理健康檢查及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4.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5.提供復工勞工之職能評估、職務再設計或調整之諮詢及建議。
6.辦理未滿十八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
勞工與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7.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
之策劃及實施。
8.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9.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10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作業及組織內部影響勞工身心健康
之危害因子,並提出改善措施之建議。
11.辦理特約醫師臨場服務。
12.法定傳染病個案追蹤及管理。
一、專業認證審查:30%
二、筆試(公文寫作):30%
三、口試:40%
注意事項
一、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107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五點
前逕送或寄達本校人事室(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寄達非
以郵戳為憑。
二、甄試時間107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3時。
三、審查結果、甄試地點、流程與時間,預定於107年12月18日
(星期二)下午五點前於本校網站/電子公布欄/公告。
四、檢附報名資料:報名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應徵封面並請註明「應徵事務暨環安組職業衛生護理師(專業助理)」
;報名資料不予發還:
(一)甄選報名表(請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中下載報名表檔案使用,
並貼妥相片,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https://www.ntupes.edu.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
detail&ids=79&article_id=11703
(二)大學護理相關科系以上畢業(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五)其他專業證照: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六)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請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
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五、服務期限:自甄選核定後預計
自108年1月1日起聘,初次僱用至當年度十二月底,續僱以年度為準,
每次僱用期限一年。(惟若本校校務基金財務短絀時即中止合約)
六、每月薪資:34,916元。進用人員除薪資依上述外,其餘權利義務
依照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暨工作人員實施要點相關規
定辦理。
七、參加甄選人員報名後有關審查結果、考試程序及甄選結果均請自
行上本校網站電子公佈欄查詢以爭取時效,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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