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 |
徵才機關 |
臺東縣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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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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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 |
士(生)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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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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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 |
名額 |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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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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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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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
107/10/09~10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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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
2、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及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最近5年內需具有公、私立醫院(需為地區醫院以上)之臨床護理經驗累積達2年(含)以上或具有公、私立醫院(需為地區醫院以上)之急重症病房臨床護理經驗1年(含)以上,並辦理執業登錄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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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長濱鄉長濱村中興路46號
電子地圖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臺東縣衛生局/機關徵才/相關表件下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畢業證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
(6)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7)執業登記證明(需與第6項資料相符)
(8)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9)切結書(請至臺東縣衛生局/機關徵才/相關表件下載)
2、聯絡電話:089-331171#227 承辦人:楊文君
3、收 件 人: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
4、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備 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將對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並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甄選。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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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7臺東縣長濱鄉衛生所 徵護士一名 10/16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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